腾达镇干部学法制度
一、为保证党确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在我镇的全面贯彻落实,坚持和实行依法治镇,根据、省、市、县的要求,制订本制度。
二、本镇党组织、、事业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制度的适用对象。
三、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法律知识培训和各种普法依法治理活动,模范遵守和法律,严格履行和法律赋予的责任,养成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习惯,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民主法制理论、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重要论述、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与本职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五、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日制度、领导干部集中学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和监督落实,并将学习情况认真记录,以备检查考核。
六、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登记制度。在《登记表》上记载领导干部每年所参加的法律学习(法制讲座,研讨)的内容、时间、形式和考试考核成绩及组织参加普法依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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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等情况。镇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考试考核结果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前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领导干部是否学习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否做到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作为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因领导干部个人过错构成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法律和党纪、政纪处分的,视为学法用法不合格。
七、各级党组织应当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积极参加,主管领导要认真组织。
八、镇 “五五”普法领导小组负责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宏观指导和监督,同时要主动及时地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九、各站所应结合本部门实际,科学合理地安排领导干部的学法工作。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要适时组织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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