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双语学校大课间整改方案
为加强大课间管理,提高大课间活动的质量,做到大课间活动队伍整齐、动作标准、活动有序特作整改方案如下: 一:职责分工
1、体育教师负责进退场、体操动作、队形队列、跑步要领等大课间活动要求的训练和指导。
2、班主任负责大课间活动的组织纪律及活动引导。 二:工作要求
(一):体育教师【教务处负责监管、考核】
1、体育老师要按照体育课的上课要求,从教室开始组织学生到指定的体育活动场地上体育课,下课前组织学生有序返回班级教室。
2、利用体育课时间对学生进退场的训练。要求两列对齐,步调一致,直角拐弯,按指定的路线不说话不插队行进到指定的位置。
3、利用体育课时间教会学生做体操、拍手操、手语操。要求动作标准,统一整齐。
4、利用体育课时间教会学生能通过听音乐节拍在原地踏步。要求精神饱满,动作规范、整齐统一。
5、利用体育课时间教会学生(中学部)跑步的要领。要求两列队伍整齐,匀速跑步,口号响亮。班与班之间保持距离,队伍中无掉队、穿插等不良现象。
6、每天大课间时间到现场组织、检查、指导所教班级学生。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体育课上及时整改。
7、利用晚自习时间教会班主任做操。(七彩阳光由郭远良老师负责,拍手操、手语操由骆伟鹏老师负责。) (二)班主任【政教处负责监管、考核】
1、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加强集体荣誉感的教育,听从指挥,认真锻炼。
2、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大课间活动的组织、纪律及引导。对不认真做操或不做操学生的监管。 三:工作推进
1、11月5日至11月17日前,体育老师完成“工作要求”中的第一项。
2、11月18日至21日,学校组成“评定组”对各班学生是否做操达标做评定。
3、11月25日至28日组织体操比赛或大课间活动评比。 四:奖惩
1、“评定组”对某班评定为不合格的,限时整改(自己抽时间教学生)外,该班体育老师11月份的教学考核降一等第。
2、“评定组”对某班评定为合格后,班主任组织不力,出现学生不做或不认真做的,该班主任11月份的政教考核降一等第。
3、体操比赛或大课间评比活动,向校长申请自主办学资金对优胜的班级的体育老师和班主任给予奖励(具体方案另定)。
偃师市双语学校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