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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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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受控 制度名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称 文件 编号 执行部 门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有效执行企业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是《公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 第3条 本制度所涉及的对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的资金支付项目,均应符合年度股东大会预先批准的范围和额度。 第4条 本制度主要规范公司资金支付,下属公司均应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执行文件。 第2章 资金支付的分类及审批权限 第5条 根据公司资金支付的性质,将资金支付分为以下两大类:经营性支付和非经营性支付。 第6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 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如下图所示。 监督部门 部门 考证 状态 1

开始 用款人填写报销单或资金申请单并签名 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 财务负责人核准 管理层在授权范围内审批 财务部会计审核并编制记账凭证 出纳付款 结束 资金支付审批流程图 第7条 资金支付的审批权限。 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如下表所示。 经营性支付与非经营性支付的审批权限说明表 支付种类 审批额度 3万元以内(含3万元,外币按记账汇率小额经营性折算,下同) 支付 3万元以上 对非关联方支付,50万元以内(含50万经营性支元,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 付 大额经营性支付 对非关联方支付,50万元以上 对关联方支付,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总裁 外币按记账汇率折算) 对关联方支付,30万元以上 无事由、无合非经营性同、对控股子公司支付 借款除外 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内 董事会 率折算) 30万元以内(含30万元,外币按记账汇董事长 董事长 董事长 总裁 总裁 财务总监 审批职责 2

300万元以上 第3章 资金支付审签人的责任规定 股东大会 第 用款人应如实反映资金支付内容,在资金申请单、报销单上签字,对资金支付结果负直接责任。 第9条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合理性及必要性负责,并在此基础上审核签字,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部门领导责任。 第10条 对资金支付具有最终审批权限的人员,对资金支付的结果负领导责任。 第11条 违反本制度的责任人,未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个人处以500—10000元罚款,部门处以2000—30000元罚款;对公司造成直接损失者,按照相关证券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4章 附则 第12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编制日期 修改标记 审核日期 修改处数 批准日期 修改日期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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