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申报清单
结构层次 工程名称 工程规模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 施工许可证 项目监理 项目总监 部位、预计开工及 结束时间 评审方案 数量 内 容 □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一、基坑支护、□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周降水工程 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 土方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基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 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板厚30 cm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梁截面0.50㎡以上) □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以上 □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安装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安装拆卸工程 □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脚手架工程 □ 采用爆破拆除工程 □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拆除工六、拆除、爆破 程 工程 □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模结构安装工程 □ 开挖深度超过16 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 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六、其他 安全管理措施(可另附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第四条和《重庆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对本单位所投资建设工程中所存在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见上表)完整性和准确性负法律责任。 施工单位(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年 月 日 监理单位(盖章): 监理单位(签字): 年 月 日 建设单位(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本项目所含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在以上栏目所列的相应
分布分项工程前的“□”内打上“√”,没有的应在“□”内打“×”。
2.凡含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详细填写部位、预计开工及结束时间;施工
前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