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自然辩证法之人与自然关系摘要:本文浅谈自然辩证法的基本问题——人与自然关系,阐述人与自然关系的
产生、分析以及人与自然的相处之道。指出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要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可以改变事物的具体形式,但不能改变事物的内在规律。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要始终遵循自然规律。人与自然关系最终应该走向“人自然化”,即把人对自然的单纯改造征服关系,调整为人向自然的情感归依。
关键词:人与自然关系;人与自然相处之道;人自然化1引言
在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既肯定人的本质力量展现带来的重要意义,“动物仅仅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而人则通过他所作出的改变来使自然界为自己的目的服务,来支配自然界”。但他同时又强调自然界基础地位,为此他警告每一位在自然面前骄傲自大的人,“但是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
马克思创立唯物辩证法,揭示出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恩格斯把唯物辩证法应用到自然辩证法中,揭示出人与自然关系的客观规律性。但是,遵循着恩格斯的指向,我们发现,如同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是哲学的基本问题一样,人与自然关系就是自然辩证法的基本问题。或者更加明白地说,自然辩证法是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关系的学说。它研究人眼中的自然,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
2人与自然关系的产生
自从人类产生以后,自然界就开始了人化的特征,即“自然人化”,从而自然史与人类史就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自然人化”的产生和发展,充分体现出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使自然为人类服务的巨大能力和潜力,也标志着人的活动作为一支力量介入到自然界的演化过程中,给自然界打上了人的烙印。
在自然的辩证运动的进程中,人类本身只是构成这个运动进程的一个环节,人类只能以符合辩证法规律的方式运作,并不能改变或阻止自然的辩证运动。人
类社会固然是一个特定的范畴,然而人类社会历史的产生、变化和发展,包括人类有意识或无意识的一切实践活动都是和自然密切相连的,自然是所有这些活动的基础。因为社会是人类的社会,而人类是离不开自然的,自然也因为人类社会的出现标志着进化到了一个很高的阶段,人与自然关系由此产生。
3人与自然关系的分析
关于自然辨证法,要想了解人与自然的关系,首先,我们必须明确这么一个信息,即人类是自然选择的产物。这不仅是达尔文关于物种起源思想的最好解释,同时也是当今科学界的共识。其次,在确定以上观点后我们就要从源头来了解自然和人类的起源。关于这个方面,通过谷歌搜索查找相关资料,得到美国加州大学历史学教授斯塔夫里阿若斯教授在其著作《全球通史》中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他认为,在地球的发展进程中,与生命有关的大的事件有三个。第一是生命在地球中的出现,第二是人类的出现。在第一个大转折点中,生命从非生命物质转化过来,所有的生物种类都是通过适应其生存环境,以基因突变和自然选择的方式进化而来。也就是说,生物的基因能够适应环境的变化。在人类出现以后,这个方式改变了。人类通过改变环境来使环境适应自己的基因,也就是说,不再改变自己的基因来适应环境,这是第二个转折点。今天,随着人类关于基因结构和功能的知识不断增加与深入,人类能够既改变自己的基因,又改变其所处的环境,这是地球发展进程中的第三个划时代的转折点。
我们知道了人类而且只有人类能够创造一个自己想要的环境。由于我们拥有独有的变革环境的能力,人类不必经过生理上的突变就能很好的应对周围的环境。但是,现实中,我们却越来越感觉到人类与自然之间关系的不协调。
答案就在于基因进化与文化进化的根本差别之中。基因进化通过基因突变起作用。如果一个物种的基因突变符合自然选择的要求,它就会在生命史中短短几千年里成为在地球上占统治地位的物种。与此相对,文化进化是通过引入新工具、新思想或新制度能够使自身在几乎一夜之间就改变整个社会。比如19世纪中期的蒸汽机、20世纪的内燃机和今天的核能、计算机等,这些人类发明的新工具才是深刻的改造着我们的环境。明白了这些,,我们再看一个悖论:人类在获得越来越多的知识的同时,越来越能够依照自己的意愿来改造环境,但是,却越来越不能使我们的环境越来越适合居住。这个结论在逻辑上是矛盾的,但实际情况
似乎如此。
之所以出现这个悖论,原因是多方面的,不是我们不了解环境,而是因为我们自身知识虽然不断增加,但却不知如何科学地运用这些知识。人类迫切需要学会在获得知识与运用知识的智慧之间达到协调和平衡。做不好这个,那么人类便会像爱因斯坦警告我们时说的那样:人类现在正面临着的可以说是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也可以说是一场“无与伦比的灾难”。
在我们步入工业社会后,便出现了一种病态般的社会。什么叫病态般的社会?在相关资料中,我们知道系统论创始人贝塔朗菲对其给了很好地解释。他认为“一个病态的社会,其特征是极其简单的,这就是它为人的生物学需要提供得太多,但同时却处于精神饥饿状态”。我们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人对自有欲望和自身能力的肯定,对自身利益、个人主义倾向一种过度追求所导致的现在人与自然关系的紧张状况。这种观念具体表现为倡导高消费,高享受的生活方式与消费观念,许多人的吃、穿、住、行、用的消费都大大超过了实际需要。本来从人的身体健康而言,在饮食方面,明明是科学搭配,保证营养即可。可实际情况是,在许多场合下的请客吃饭是为了讲排场,摆阔气,显富贵,把这种实际需要发展到极端铺张浪费的地步。从住房条件看,明明是求得安全、方便、舒适、温馨即可。但实际情况却把这种需要发展到宾馆式,宫殿般的豪华享受而且陷入盲目的攀比中不能自拔,人人累得气喘息息。正是由于高消费、高享受的生活消费观,造成了当今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高污染,生态系统的高破坏。
人类生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消费,如果无人消费,这个产品就无法生产了。因此正是由于高消费刺激了高生产,高生产导致向大自然的高索取,而高索取必然造成资源的高消耗,环境的高污染,生态平衡的高破坏。从而使人类社会陷入了高消费→高生产→高索取→高消耗、高污染、高破坏的恶性循环之中。可以说高消费、高享受的生活方式是造成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的终结原因。
另外一个原因是人类对自然规律的漠视,之所以说是漠视而非无知,是因为人类对自然规律是有认识的,但却因自身的利益而不愿意理睬种种自然规律。这也是社会文化与自然文化发展不平衡所产生的恶果。
4人与自然相处之道
人与自然的矛盾在于人既依赖自然,又想超越自然。自然对人的生产和生活
的影响以及人对自然的改变与破坏都属于人与自然的矛盾。随着生产力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人与自然的关系经历了从原始的“天人合一”的和谐状态,到农业社会局部的、阶段性的不和谐,再到工业社会的“天人分离”的不和谐的状态。今天,人与自然的矛盾已经积累到了相当的程度,存在着许多不和谐。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人口急剧增加,人类生产生活排放的废弃污染物质已经大大地超过了环境容量,人与自然的关系正处在一个关键性的转折点,或是走向新的更高的和谐状态,或是矛盾迅速激化。当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特别是亚洲和非洲的发展中国家,人与自然的矛盾都相当尖锐。人与自然不和谐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是人类对自然的过度开发超过了自然界本身的承受能力。二是自然对人类的报复使人类的生命安全和未来不可确定。其实这是个矛盾的统一体,是一个此消彼长、彼长此消的共生体,谁也离不开谁。
鉴于以上分析,我们面对种种非正常的人与自然关系所表现出的现象,应该如何应对,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历史性难题。人与自然相处之道是战天斗地,还是敬畏自然?人对自然的认知经历了敬畏、征服、攫取,但到新世纪以后,又再次回归到了尊重与敬畏。通过相关资料数据显示,2012年,中国超过30%的河流和超过50%的地下水不达标;325个大中型城市中,有近60%的城市空气质量不达标,113个环保重点城市的不达标率更是达到76.1%。自然无形的力量在警告人们,如果无视自然的馈赠,将大自然的贡献视为天经地义,毫不节制地随意拿来,大自然“发脾气”不仅摧毁财富,还带来旱涝、极端天气和生物多样性减少等后果,这些都是眼前的实例。
这个世界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但路径已经在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基调下有所转变。我认为在现今条件下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选择健康、适度消费的生活观。人类要改变过去那种追求高消费,高享受的消费观念与生活方式,提倡勤俭节约,反对讲排场,摆阔气,奢侈浪费,选择健康适度的消费行为,倡导绿色生活方式,以利于人类的健康发展与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
第二,树立人与自然同存共荣、天人合一的自然观。首先,人类要认识到,人是自然界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万物之一员,自然之一份子。人类要摆正自己在自然界中的这个位置,给自己定好位。人类不能狂妄自大,不能什么都以人类为
中心。其次,人类要认识到自然界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家园,保护自然,就是保护全人类共同的家园。
第三,建立社会经济自然相协调可持续发展观。人类要彻底改变“自然资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和“环境可以无限容纳污染与废物”的旧观念。采用经济、文化、资源、人居环境和人的素质等综合指标来衡量社会的发展,从而把资源节约,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公民素质的提高都包括在发展概念中,以引导各个国家和地区实现社会、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第四,大力发展绿色科技。一方面要继续加强生态科学,环境科学,环境资源学,生态经济学,生态伦理学等绿色科学的研究;另一方面要大力发展以保护环境为已任的绿色技术。这是技术发展的新方向。
第五,法制建设层面。基于人性的弱点,我们有必要而且只能通过这种硬性的、有约束力的法律来不断完善立法、严格司法来要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面对环境破坏这一问题,我们有很多解决之道,但是最重要的是我们必须认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人法自然”,既是要人类的一切行为都要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我们可以改变事物的具体形式,但不能改变事物的内在规律。承认人的能力的有限性,承认并尊重自然规律。
5结语
在我看来,人类作为一个生物物种,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而人体的生命活动始终遵循自然规律,无论是创造性地利用还是偏执地征服,最终都会受到规律的恩赐与惩罚。两者先天的非共生关系使得人类在自然面前始终是微小的,没有人类,自然照样存在,即自然不依存于人类;但是人类只有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才能生存,即人类始终依存于自然。
人与自然关系最终应该走向“人自然化”。这是自然的人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和逻辑结果,是在“自然人化”的基础上对人与自然关系的重新调整,即把人对自然的单纯改造征服关系,调整为人向自然的情感归依。只有这样,人类才可以走的更好、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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