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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制度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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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管理制度参考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关于加强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学生集体用餐监督办法》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管理工作,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2、食堂按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按规定每年到卫生防疫站进行健康检查及培训,做到健康合格、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3、师生员工餐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防止交叉污染。及时开关灭蝇灯、消毒灯,售菜处用绿纱罩罩好,防止蚊蝇叮咬食物和跌入菜中。

  4、加工场所要落实"三防一消毒"(防尘、防蝇、防鼠,餐具、工作用具消毒)。食堂各种加工食品用具容器,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装熟食的各种工具、容器要进行洗净消毒后方可使用。

  5、加工场所严格规范操作,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品的刀板要分开使用、要有明显标签,切熟食物时要使用卫生手套。

  6、确保室内外清洁。操作台、窗要保持全日整洁卫生。厨房、餐厅每天每餐打扫,保持灶面、地面整洁。加强值日工作,每天小扫、每周五大扫,一个月彻底清扫一次。

  7、从业人员加强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上岗时必须穿戴清洁统一的工作服、戴工作帽,头发不露帽外,不留长指甲,工作中严禁吸烟,持证上岗。

  8、严把食品质量、制作关,加强食品安全质量工作的监督。

  9、食品采购应由专人负责,做到定点采购,严禁向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采购,不得采购变质和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卫生制度,购入食品需经食堂管理员及厨师两人过秤验收签字,方可入库。对不新鲜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一概退还。

  10、每天新鲜蔬菜、肉和水产购进后由卫生室、监督人员用感官检查质量,符合标准后进行登记,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11、做好食堂防火、防触电、防煤气爆炸安全工作,配备灭火器,定期(三个月)检查用电的线路,工作情况是否良好。

  12、树立一切为师生服务的观点,厨师工作要认真负责,不断钻研业务,不断提高饭菜质量及更换花色品种,讲究色、香、味和营养,冬天要供应热饭、热菜、热汤,并要有切实可行的防寒措施。

  13、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管理、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督导检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食堂管理制度参考

  1.外卖食品主要是方便不在食堂就餐的干部职工。就餐人员若有需求,请先入餐厅就餐完毕,然后再购外卖;如果先购外卖,系统默认单次消费将不能进入餐厅就餐。

  2.请自觉遵守开餐时间:早餐7:00-8:00,午餐11:30-13:00,晚餐18:00-19:00(夏季)、17:30-18:30(冬季)。未到开餐时间,杜绝提前进入;供餐时间结束,不得进入。

  3.请主动将餐卡交由食堂员工刷卡就餐,未出示餐卡者,谢绝进入。

  4.禁止转借(冒用)餐卡;禁止浪费食物; 禁止将任何食品带出餐厅;禁止不文明行为。发现违规第一次,停卡一周;累计发现第二次,停卡一个月;累计发现第三次,注销餐卡。违反上述规定,均曝光,并通知所在单位。

  5.忘带或丢失餐卡者,可由其他持有餐卡者带领,前往二楼秋菊厅(清真餐厅)刷卡就餐;或到一楼充卡窗口当场支付现金或扫描支付宝(微信)二维码付款,然后凭收据到二楼秋菊厅(清真餐厅)就餐。餐费按早餐10元、午餐25元、晚餐15元收取。

食堂管理制度参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食堂管理,为职工营造一个温馨、卫生、整洁的就餐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食堂工作人员、在就餐的职工。

  第三条 办公室、工会负责对职工食堂进行管理,接受食堂工作人员和就餐职工的投诉。

  第二章 食堂工作管理

  第四条 食堂管理实行“主管负责制”,即由食堂主管对本食堂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就餐环境、员工配备等全面负责,并对发生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为全体职工提供一日三餐。

  第六条 食堂采购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适宜,合理安排好每天的用餐量,不造成菜肴变质、浪费或者份量不够。

  第七条 食堂用膳一天三餐,式样品种要变化多样,每天蔬菜、鱼肉、瓜果必须新鲜、洁净,无污染、无变质、无发霉,过夜变质食物严禁使用。

  第 烹调菜肴时,肉鱼豆类菜肴做到烧熟煮透,隔餐菜应回锅烧透。食物不油腻,味精等尽量降低使用量。

  第九条 厨房操作间内的设备、设施与用具等应实行“定置管理”,做到摆放整齐有序,无油腻、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做到无污水、无杂物。

  第十条 餐厅要清洁、卫生、通风,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定期开展消灭蚊子、苍蝇工作,应采用防蝇门帘、纱窗、电子灭蝇器、灭蝇纸、灭蝇拍、定时喷撒药剂、实行垃圾袋装等各种防护措施,将餐厅蝇蚊污染减低到最低限度,做到无苍蝇、无蟑螂、无飞虫叮咬。

  第十一条 桌椅表面无油渍、摆放整齐,经常清洗;地面每天清扫一次,每周大扫除一次,每月大检查一次,保持清洁,玻璃门窗干净,地面干净、无烟蒂。

  第十二条 餐具使用后要清洗干净,不能有洗涤用品残留,每天消毒二次,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贮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中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第十三条 食堂工作人员要待领导、职工全部用餐完毕,清理好桌面,打扫好卫生后方可离开。

  第十四条 食堂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定期身体检查,出现不适合食堂工作的情况,解除聘用。

  第三章 就餐管理

  第十五条 在职工食堂搭伙的所有职工要缴纳搭伙费,具体收费标准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六条 食堂原则上提供早餐与中餐,但可以为在借宿的人员、晚上加班人员或有其它特殊情况的人员提供晚餐。需要晚餐搭伙的,需提前申请。

  第十七条 各处室如有来客需在职工食堂搭伙的,3人(含)以下当天向办公室申请,3人以上必须提前一天申请。

  第十 办公室受理搭伙申请,并负责通知食堂工作人员。

  第十九条 菜肴标准原则上为3荤2素1汤以下。职工要文明就餐,应充分考虑当天就餐人数,打菜适量,遇有来客时尽量少打,避免出现菜肴不够的现象。

  第二十条 来客较多,有关处室又没有及时申请的,该处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应先安排客人就餐,自己请食堂人员另外解决。

  第二十一条 食堂内不能随地吐痰,食物乱堆乱放,乱扔纸屑、垃圾,不得大声喧哗。

  第四章 奖惩

  第二十二条 食堂工作人员的管理实行考核评分。考核内容以本规定第二章所列要求为准,具体评分标准由办公室、工会制定。

  第二十三条 考核形式可以采取公开考评,也可以组成考评组考核。办公室要设置信箱,受理职工意见和投诉等。

  第二十四条 考核实行百分制,每月考评一次。评分满90分以上(含)为优秀,80分以上(含)为良好,60分以上(含)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

  第二十五条 连续三次不及格者,通报批评,直至解聘。评为优秀的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食堂管理制度参考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食堂管理工作,共同营造一个整洁卫生、幽雅有序的用餐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全体员工、食堂工作人员。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工作,党工部负责食堂管理的民主监督,两个部门密切配合,共同保证食堂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第四条 食堂管理的内容包括:饭菜价格、饭菜质量、食堂卫生、日常开支和食堂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员工意见的收集反馈,双方关系的协调处理等。

  第五条 综合管理部的职责

  1、负责对食堂工作人员工作效率、工作态度、饭菜质量、食品安全和卫生等进行监督管理,减少浪费、降低成本。

  2、负责食堂接待(招待)管理。

  3、负责对食堂的费用进行结算管理。

  第六条 党工部职责

  1、组织职工代表对饭菜质量、卫生、服务等进行民主监督,对饭菜价格适时进行监督核算,协助综合管理部搞好食堂管理。

  2、协调职工和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关系,维护和谐安定的就餐环境。

  第七条 食堂经营

  1、食堂为零利润经营,可采取外包方式,公司为食堂工作提供基本的硬件保证,包括厨房设备、厨具,水、电、气和食堂工作人员工资,饭菜只按直接成本加适当损耗定价收费。

  2、公司食堂一律实行刷卡消费,就餐卡由综合管理部发售,定期与食堂承包单位或管理人员结算,杜绝现金消费。

  第 食堂工作人员管理规定及要求

  1、上岗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证》持证上岗。

  ②食堂工作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爱岗敬业精神。

  2、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体检,如不符合条件不允许上岗,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结果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②上岗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外表整洁;严禁拖鞋、赤膊、衣冠不整等不文明行为;

  ③上岗工作人员严禁带手饰及任何形式的手部美容、化妆;严禁留长指甲,同时保证指甲的健康和清洁卫生、无深色甲垢;

  ④严禁的手部染恙者(灰指甲、冻伤龟裂、发炎、上药包扎的创伤等)上岗。

  3、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要求

  ①食堂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在温和、文明、礼貌,同时也有权对违规的就餐员工提出批评建议,但不应和员工争执,如果有争议,应向公司领导反映;

  ②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保证饭菜的色、香、味、营养质量等。

  ③食堂工作人员应遵守本制度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第九条 食物的采购管理

  1、采购要求

  ①饭菜原料由食堂工作人员采购,应货比三家,做到质优价廉。

  ②采购蔬菜、荤菜应从正规的菜场购买。蔬菜应选择新鲜,不准购买病、死的肉类及制品;禽类应购活体。

  ③综合管理部和党工部应不定期对食堂采购的食物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检验主要内容为食物的新鲜度,对于检验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或原料,检验人员应立即报告各自的部门经理或公司领导,并有权现场监督其处理过程。

  ④食堂工作人员每月采购的食品必须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公布,时刻接受员工监督,做到日清月结。

  2、食物卫生要求

  食物(食品、副食品、蔬菜、水产品、肉类、食用油、调味品)均要保证新鲜卫生,符合食物标准,严禁购买使用过期食物。

  第十条 食品加工管理

  1、持证上岗,杜绝传染病源。

  2、食堂应严格执行“三不”,即不购买变质的食物和含有农药残毒的蔬菜;不使用过期伪劣的食品和调味品;不混放或混切生熟食物。

  3、分菜、择菜应尽量在工作台上进行,洗菜要认真,确保将菜清洗干净。

  4、调味品应定位密封存放,防止污染。

  5、午餐剩余的饭菜可以放在冰箱或冰柜内,在晚餐时加热食用,但晚餐剩余的饭菜应及时处理,不得留到第二天食用。

  第十一条 餐具卫生规定

  1、每餐开饭前一小时必须开启消毒柜对餐具进行消毒;厨具应用开水浸泡消毒。

  2、厨具应用专用的托盘存放(或悬挂),不准随意放置在灶台、工作台上。

  3、所用餐具、灶具,必须经过“一洗、二涮、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第十二条 环境卫生规定

  1、每次就餐完毕,食堂工作人员应立即整理、清洗餐具、炊具、水池,擦试餐桌、餐椅、灶台和工作台,打扫地面残渣。特别是晚餐后的工作绝对不能过夜。

  2、冰箱、冰柜、消毒柜、物品柜等上面不得摆放无关杂物。消毒柜必须保持有效并采取除(驱)蚊、蝇措施;冰箱、冰柜内的物品应隔离、分区存放,防止串味;物品柜应经常整理保持清洁,不得放置与工作无关的私人物品。

  3、每周的星期天应对厨房、餐厅的地面、桌椅、灶台、工作台、水池、厨柜、餐具、炊具等进彻底整理和清洁;每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内应对食堂的门窗、墙面、墙角、天花扳、换气扇等进行彻底清洁。

  4、食物残渣、垃圾等应每天清理,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防止蚊蝇滋生。

  5、下班前谨记切断电源、杜绝火灾及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 员工就餐要求

  1、就餐时间规定

  早餐7:20—8:10午餐11:50—12:50,晚餐17:50---18:50(夏季);17:20---18:20(冬季)。

  2、用餐要求

  ①就餐过程应注意维护公共卫生,食物残渣放置在餐盘上倒入回收桶;餐巾纸、各类包装纸等废弃物应放入垃圾桶内。

  ②就餐者应爱惜食堂公用物品,有意破坏者按价赔偿。

  ③员工就餐完毕请将餐具放置在指定的位置。

  ④员工家属进入食堂就餐的,也应遵守本管理规定,其就餐费用按公司有关规定收取。

  第十四条 客饭管理

  1、上级领导或业务单位需要在公司食堂就餐的,由综合管理部经理按相关标准安排饭菜和酒水。

  2、在食堂就餐必须由公司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同意方可。

  3、就餐标准按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客饭可以产生适当的利润,但价格必须低于普通饭店的10%-30%。

  5、客饭按季度结算,由综合管理部核实,相关领导审批后报账。

  第十五条 本制度从20__年十月一日起执行。

食堂管理制度参考

  为更好地保障机关工作人员中午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采购物品的鉴定、验收和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4、在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帮助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机关帮厨人员。

  5、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二)炊事员职责:

  1、负责日常饮食的采购和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学习研究营养学,不断改进炊事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食堂物品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

  (三)管理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无误后采购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分别在购物上签字确认,并作为记账凭证,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加工。

  第三条 机关人员就餐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承担工作人员中午就餐。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后9时前先到值班室确认中午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内划签名签到,食堂按签到供餐。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后没有在食堂就餐的,当天就餐费用在工资中照扣。没有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的,食堂原则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资中扣除当天常规就餐双倍的费用。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就餐签名表上的名单依次分餐,并做好标记。对未签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记录。

  (四)在餐厅就餐人员应根据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费,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

  第四条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二)每餐后要及时进行环境擦扫,保持环境整洁。

  (三)保持排水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六)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机械用具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第五条 炊事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

  (四)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五)不能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第六条 加强机关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机关食堂实行账、钱、物分开管理,由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二)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加强食堂管理,提出改进饮食服务的意见,监督食堂开支情况。

  (三)机关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对机关食堂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每位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反映。

  (四)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要注重听取每名干部职工对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大家的意见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促进伙食改进。

  (五)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发现食堂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开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机关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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