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管理制度
999年2月20日,大年初五,在一个叫湖畔花园的小区,16栋三层,十八个人聚在一起开了一个动员会。屋里几乎家徒四壁,只有一个破沙发摆在一边,大部分人席地而坐,马云站在中间讲了整整两个小时。彭蕾回忆说,“几乎都是他在讲,说我们要做一个中国人创办的世界上最伟大的互联网公司,张牙舞爪的,我们就坐在一边,偷偷翻白眼。”
公司的启动资金是50万,十八个人一起出钱凑的。马云并不是没有这笔钱,但是他希望公司是大家的,所以十八个人都出了钱,各自占了一份不同比例的股份,写在一张纸上,用很简短的英文。签上名字之后,马云让大家回去把这张纸藏好,从此不要再看一眼,“天天看着它做梦,我们就做不好事。”
阿里提出“合伙人”这个概念最早是 20__ 年的阿里巴巴十周年庆典晚会上,马云宣布公司18位创始人集体“辞任”,阿里巴巴由创始人时代进入合伙人时代。
一、阿里巴巴合伙人是如何选出来的
要成为阿里巴巴合伙人,必须满足几个硬条件:
必须在阿里巴巴工作5年以上,具备优秀的领导能力,高度认同阿里巴巴的公司文化和价值观。当选后的阿里巴巴合伙人,并无任期的,直到该合伙人从阿里巴巴离职或退休。
二、阿里巴巴从元老到合伙人制度
20__年9月,马云突然宣布包括自己在内的18位创始人集体辞去元老身份,阿里巴巴将改用合伙人制度,20__年,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正式开始试运营。
阿里巴巴18位创始人辞去元老身份后,并不是所有人都成为了合伙人,“创始人不等于合伙人”。马云曾在邮件中表示,阿里巴巴合伙人既是公司的运营者、业务的建设者、文化的传承者,同时又是公司股东。
三、阿里巴巴坚持合伙人制度的原因
阿里巴巴的合伙人制度一直在处在争议之中,马云等创始人和投资者都希望更大程度上掌控企业。阿里在招股东书中解释说,之所以坚持合伙人制度,是因为“保持合伙人精神,将确保公司使命、远景和价值观的可持续性”。我们的合伙人制度是一个动态的实体,每年都会通过补充新成员、确保优秀、创新和稳定来保持年轻活力。
四、阿里巴巴合伙人从28个到27个到30个再到34个
阿里巴巴在20__年6月16日公布了该集团27名合伙人名单。马云、蔡崇信、陆兆禧、彭蕾等27人组成了阿里巴巴合伙人团队。与阿里巴巴集团首次提交招股书时所披露的有所不同,阿里巴巴合伙人名单在此次披露中由28人降为27人,其中一名合伙人根据该公司合伙人章程实现了使命交接,不再担任阿里巴巴合伙人。
在阿里巴巴上市前夕,20__年9月6日,阿里更新招股书显示,阿里集团合伙人也从原来的27人增加至30人,至此,阿里巴巴合伙人中有四分之一是技术出身。
20__年12月8日,阿里巴巴宣布新增四位合伙人,分别是阿里移动事业群总裁及阿里妈妈总裁俞永福,阿里巴巴集团副CFO郑俊芳,蚂蚁金服集团财务与客户资金部总经理赵颖和阿里巴巴农村淘宝总经理孙利军。这是阿里巴巴公开的第二次合伙人扩编,上一次是去年9月,成员由原来的27人增加至30人。所以,加上这次新增的四人,目前阿里巴巴合伙人已经有34人。
合伙人管理制度
第一款 原则
第一条
设计事务所是知识型的企业,设计事务所是以资本和知识支持、并以知识支持为主的企业。协调资本与知识的关系是搞好设计事务所关键所在,反之往往会导致知识型公司人员流动频繁和效益不高。
第二条
合伙制是协调资本和知识关系的一种基本手段。在合伙制企业中,资本持有者和知识持有者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而不是雇佣和被雇佣的关系。因此,公司的收益应该在扣除成本以后,由资本和知识共同参与剩余分割。
第三条
鉴于本办法试行期间的实际情况,公司采取出资者按资本的社会平均收益水平分配剩余,其他均归出知者的剩余分配办法。
第二款 利益处分
第四条
合伙人的收益是在扣除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投资成本和其他成以后的所得。
第五条
直接成本指:合伙人承担自身和团队人员的工资、奖励、福利和经营活动中的所有费用。
第六条
间接成本指:合伙人分担房租、设施使用和水电、电话、综合部门人员的部分费用。
第七条
投资成本指:合伙人向出资者支付的投资费用。
第
其他成本指:各种应交纳的税费。
第九条
合伙人对团队成员的工资、奖励和福利必须有一个合法、合理的分配方案,并确定最低收益保障线。如果当月收益不足以支付成员支出和成本费用,合伙人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向公司提出借款,用以上述支付,借款必须还本付息。如果当月的收入超出了必要的支出,合伙人应当按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资本公积。资本公积的所有权归合伙人,用于以丰补欠。任何人包括公司无权使用和支配。
第十条
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成员的人事关系由合伙人负责,其人事关系性质同公司是一种委托管理关系。其人事关系原则上同合伙人一起进退,相关约定在用工合约中另行明确。
第十一条
合伙人参与公司的剩余分割是企业内部分配方式的变革尝试,合伙人不承担公司法人在企业经营方面的损益责任。
第三款 公司与合伙人
第十二条
设计事务所是法人,是设计事务所民事行为的责任主体。合伙人的行为在设计事务所相关法律和规定的框架下进行,并向公司和公司的代表负责。
第十三条
设计事务所确定的合伙制是一种机制改革的尝试,并不改变设计事务所的实质。设计事务所与合伙人之间确定的合作关系受双方签订的正式契约的调整。
第十四条
合伙人在享受合伙权力的同时,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伙人的权力指:合伙人按契约规定享受的在人事、分配和经营业务等方面权力;
合伙人的责任指:合伙人既要维护自身利益,同时也必须维护团队成员和公司的合法权益;必须按照规定向公司报批业务发展方向和具体内容;经公司批准,然后代表公司签订业务合约并认真实施;按规定扣除成本、交纳费用后合理分配剩余;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包括员工接受培训和分享资源的权力;接受公司的协调,特别是在合伙人包括合伙入团队同其他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之间、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支持部门之间发生冲突时。
第十五条
一旦合伙人和合伙人团队同公司利益之间发生利益冲突,只接受双方契约的调整,不接受公司外部和其他形式的调整;而双方的契约在试行期间,可以以每三个月为一个时间单位,以便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进行协商和调整。
第四款 合伙人资格的取得和取消
第十六条
合伙人在向设计事务所提交合伙的书面报告,经设计事务所审查通过并经过三个月的实践后方能确认。设计事务所保留对合伙人资格经常性的考察。合伙人违反规则,设计事务所有权依据事实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处分直至取消合伙人的合伙资格;合伙人如主动提出取消合伙关系,应提前一个月向设计事务所递交书面报告,经批准后,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包括妥善处理好属于合伙人管理团队的成员关系然后离开。
第十七条
设计事务所鼓励合伙人在条件成熟以后离开公司自己创业或到新的公司担任各种职务。公司将尽可能地提供帮助并保证不设置任何障碍。
第五款 试行与修改
第十
本办法经协调小组讨论通过并经设计事务所全体员工协商后试行,试行时间为三个月,期满后修改,以此类推。试行期暂定为两年。
合伙人享有哪些权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民法通则》第二章第五节有关个人合伙的规定,个人合伙一经依法成立,即受到国家法律保护,在个人合伙中,各合伙人必须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各合伙人的主要权利有: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如:合伙人提供的厂房、机械设备等,各合伙人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中有使用的权利;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非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转让、抽出、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合伙经营所取得的收益,享有按约定分享的权利。
5、合伙人对于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有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的权利。
合伙人管理制度
1、让优秀的员工当家做主,成为合伙人
合伙人是未来必然趋势,万科、华为、海尔、小米,龙湖等著名的公司都在纷纷推行合伙人管理模式,让员工与公司形成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的共同体。让员工转变打工心态,从过去为老板干转变为自己干。
2、建立合伙人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让为自己干等于为公司干,必须建立合伙人的制度,合伙人的制度包括进入机制、发展机制、考核机制、分配机制、淘汰机制、退出机制等制度。
3强化制度管理是让员工“重新做人”的系统工程
当导入合伙人的制度后,还必须导入法治的系统管理体系,让员工懂得敬畏规则是最基本的合伙人精神。为什么员工不愿意执行制度?员工把自己当打工仔,而非主人。当员工转变为合伙人后,员工就会接受制度管理。
有一家企业的制度管理堪称典范,这就是德胜。几乎每次,只要有机会,德胜老总聂圣哲总会发表他对员工遵守制度的希望和要求:每个员工时时刻刻都要明白一个大道理,你选择了德胜,你就应该有一种“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精神,就应该对德胜的理念和制度有一种盲从。这里有一点不需要你糊涂的,你随时觉得德胜公司不是你呆的地方,你随时可以辞职,我们决不会因为德胜的私利而拖一些人的后腿,但决不容许你选择了德胜而工作又三心二意!这是我们严肃的纪律!你选择了德胜,你在德胜干,领德胜的工资,你就要对德胜尊重。
在德胜,制度管理其实是一项十分繁琐的用心的教育工程。每个人的心灵中都有一个空间,如果你不去填充美好的东西,它就会杂草丛生。德胜的大多数员工都是农民工,这些工人的内心往往一片空白,但是他们也有很多根深蒂固的不良习性。所以说,制度管理的本质,其实就是一个对员工进行再教育的庞大系统工程,管理者要有足够的、清醒的认识。
4、抛弃熟人文化,建立合伙人文化!
合伙人的文化是契约文化,作为企业的领导者,部门的管理者,有没有这样的情况,你的下属喊你叫大哥,叫老兄、老弟?如果有,这种“熟人文化”将会导致团队的规章制度形同虚设。
为什么?因为你和下属是兄弟关系,就算犯了点儿错,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过去了。他们为什么要叫你大哥?只有一个目的:他要,想凌驾于所有人之上,不按规则办,在团队里特殊化,横着走。
所以,管理者走“群众路线”与群众打成一片,与下属称兄道弟的结果是,下属犯了错误,违反了制度,上司抹不开情面不了了之。后遗症是下属得寸进尺,不拿制度当回事,嬉皮笑脸,整个团队管理接近失控状态。
如果不这样呢?事情就好办多了,咱们是工作关系,契约合同关系,公事公办,该怎么来就怎么来,拿钱干活,规规矩矩,照制度来,为什么?因为大哥不在,我得小心点儿,否则会挨罚的,这就是“生人文化”。
因此,不管是是老板、总经理还是部门经理,要想把团队带好,必须抛弃“熟人文化”建立“契约精神的合伙人文化”,不给那些投机取巧的、耍小聪明的人留有空间,这样一来制度的执行当然就顺畅多了。
合伙人管理制度
要实现组织变革、希望转变组织能力来满足未来战略的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尊重人性、释放人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就需要管理朝着扁平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在约束激励机制方面,合伙人制度固然有好处,同时也要看到它的不足。
就此问题,天虹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高书林在第17届中国连锁业会议上进行了分享,以下为部分演讲内容。
三个体会
1. 今天我们面临重大的战略转型,企业的经营一定不能仅仅是业务的转型,它一定是一个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包括业务转型、管理变革、文化变革,这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而组织问题是管理变革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2. 现在的企业经营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因此,我们必须要去打破非常习惯的科层制的组织架构,必须要有更多的灵活创新的能力,要求我们去应用好网络化的组织结构。过去科层制的架构,边界非常清晰,中心化的特点非常明显,分工还有很多的规范。而在网络化的结构里面,这些东西都不一样。并不是说这两种结构谁好谁坏,而是我们要根据事物的发展,进行选择和动态的调整。
3. 基本上所有的实体零售企业,都在进行变革,在变革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业务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面向成熟市场,第二种是面向成长型市场。面临成熟市场的业务,更多要求我们有非常强的管理能力;而面向成长市场的业务,则更多要求我们有创新能力。当这两种业务类型在一个组织里面同时存在的时候,又会形成冲突,可能我们一些赚钱的业务,尽管在下降,当它看到公司的一些新业务在亏损的时候,会给新业务形成很大的压力。
从天虹来讲,我们觉得有两个非常重要的事情要去做好,才能够比较好地解决冲突。首先要去很好地区分哪些业务是面向成熟市场的,它更要求我们去强化管理;哪些业务又是面对成长型市场,需要更多的灵活和创新。其次要围绕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业务,进行二元管理,无论是从人员的配置,还是绩效指标的设定,还是组织架构设定,以及对授权分工都要去做相应的调整。
天虹的实践
1. 管理扁平化——决策权要扁平和沟通扁平化。
天虹的职能部门一定不允许超过三级,甚至很多职能部门,现在已经是两级了。在这样的变革当中,也会遇到很多问题。有很多原来的职能管理人员,减少了层级以后,就没有位置安排,必须要转化为专业人员,对内部也是很大的冲击。第二我们所有电子流的审批原则上不会超过五个节点,也是要加快我们审批效率。
其次,扁平化更多地体现在日常组织沟通中。现在天虹更多的在应用微信,迅速建一个群,让相关人员进到群里面,信息及时同步,让沟通迅速变成一种水平化的沟通,效率就会大幅度提升。会议也做了一个变化,以后会议只适用于通过分享和需要参与讨论的内容,一对一的汇报不需要用会议的方式。
2. 业务专业化。
天虹在大力的推进专业化。现在的业务,变得更加复杂。面对实体零售业绩的下滑,行业里有一个共识——真正的问题不是来自于电商的冲击,而是来自于我们自身的业务,没有做得那么好,我们专业化的程度需要进一步提升。
所以天虹在业务方面重新构建了多个专业事业部:电商、超市、便利店、购物中心等。同时大力构建职能部门,共享服务中心。现在正在构建三大共享服务中心:财务、人力资源和信息。
共享中心让我们原来分散在各业务里面,但是工作又有比较大交叉的部门,进行一个整合。整合了以后,构建一个更加专业的中心,以更好地支持各个业务板块发展,让各个事业部,依然能得到整个公司后台的强大支持,这样各个业务单位,并不是散兵游勇,而是成为特种。
3. 组织无边界,工作任务化。
天虹在推进无边界的组织变革。一个是通过流程,对于一些相对已经成熟的关键业务,把流程树立清楚,只有这样才能够让组织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二是积极构建原来部门化的新组织,即任务团队。第三,在人才选拔上,从原来的相马,变成了现在的赛马,有很多需要创新开拓的领域,我们要让员工积极的参与。给他一个平台,让他自己能够参与到这种竞争中来,更多强调的是创新和突破。
4. 约束与激励。
最后在绩效管理方面,天虹在大力推进超额利润分享,把我们超过任务指标的超额部分,大力度地跟团队进行分享,一部分是按照品类,一部分是按照门店。
第二个方面就是探索合伙人制。合伙人制确实有它的好处,但在实行的过程中,也要看到它的局限性。企业现阶段的合伙人制和一个合伙公司有很大的不同,像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本来就是合伙人制的公司形态。我们直接借鉴它们的方法就有局限性。
另外,员工入股股份比例会占很小,能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其实是不一样的。同时,合伙人制要求各个业务是相对比较的,如果管理上不能非常清晰地核算出来,这就会给总部的管理带来非常大的难度和问题。此外,很多相对的业务,往往是在培育期,前期可能要亏损,员工能不能承受这个亏损,会不会丧失积极性等。
同时,合伙人制度中的公平公开问题、比例的制定、贿赂问题等都需要在实践中解决。
总而言之,这种合伙人制的推行,还需要继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