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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的管理制度(5篇)

来源:宝玛科技网

食堂的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及台账制度】

  为了加强食堂食品安全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督查,保证我校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师生生命安全。现制定我校食堂索证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应从正规渠道采购,做到来源清楚。

  二、采购食品及原料时须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在有效期内)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检疫合格证等材料备查,卫生许可证上审批项目中应有准予经营所售产品的类别或名称,对于无此类证件的菜农应记录下其所在地、名字、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等。并做好每日每样食品的采购记录,便于溯源

  三、采购时要注意食品或原料的生产日期及卫生指标,严禁购买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原料等对人体有害食品、未经检验的肉类制品、已超过保质期限或无标签的三无食品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四、采购散装食品时保证其运输包装清洁完整,包装材料应符合卫生要求。

  五、运输食品的车辆、工具、容器应专用,做到清洁卫生、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六、采购食品入库前应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食品应及时退回处理、向上级报告并登记备案,并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做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食品(原料)不入库。

  七、不采购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无该类产品审批项目的生产者生产的食品及无检验合格证明、无标识和标签内容不完整的食品。

  八、学校伙食团团长必须做好相关台账。

食堂的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接受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

  二、营业前应先申办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每年到期进行年审换证。

  三、员工须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

  四、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更衣,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上岗或返岗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有面对食物咳嗽、打喷嚏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班前班后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五、天花板、墙壁、各种管道表面无破损、无油污、无霉点、通风良好。地面平整干爽,无杂物(尤其是灶台、案台下面的地板),下水道通畅。地面、沟渠、柜内、柜面不能有老鼠、蟑螂、苍蝇及昆虫活动。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应有盖并盖好,无破损无溢漏,桶盖与外壁应保持清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

  六、所有原料必须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新鲜、无异味,加工后应当无杂物、无污秽。加工完毕后清洗台面工用具、刮洗好后的砧板应竖起放好,工用具收入柜内。

  七、食品贮存、加工及刀、案等工用具做到生熟分开。

  八、公用餐具要彻底消毒,严格按照消毒规程进行,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九、烹调时注意原料的种类、性质、厚薄及数量,必须煮(炒)熟煮(炒)透。加工蔬菜应做到一洗(洗干净)、二浸(水中浸泡30分钟)、三烫(开水烫后弃除菜水)、四炒,以防止蔬菜上残留的农药引起食物中毒。

  十、配餐应在专用配餐间内进行,配餐间内只能存放可直接入口的食品和必需的餐具、工用具,不准存放任何杂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在配餐场所内进行面食制作。

  十一、工作人员售饭前要洗手、消毒,用专用工具售货,如现场收取票券必须专人专收,做到售货、收款分开。

  十二、无符合卫生要求的专用功能间不得制作熟食、凉菜或其它可直接入口食品,如:卤味、凉拌菜、烧烤、果盘、裱花蛋糕、三文治、沙律等。

  十三、雪柜(冰箱)要有专人负责,食品摆放有序,烹调间内不得存放熟食品(包含所有可直接入口食品。熟食品只能在相应的功能专间内雪柜或冰箱中存放),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在柜门上注明相应标识。半成品存放时注意加盖封包。雪柜内架、柜内底、柜门等各种应定期及时清洗保持洁净,雪柜内不得有异味。

  十四、库房应保持环境整洁,防霉防潮、防鼠防虫。存放时必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各种原料均应符合我国食品卫生标准,应有清晰的中文标签注明品名、生产厂家或产地国、生产日期、保质期或有效期及使(食)用方法。没有贴好标签的不准出库使用,同种原料出库时应核对日期以做到先进先出。

  十五、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专人专职负责检查、记录、存档。

  十六、积极做好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工作,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当地食品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有义务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物,以便尽快查清原因。

食堂的管理制度

  一、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凡从事食品经营工作的人员必须经岗前卫生知识、业务技能培训,合格者并持有效健康证明方可上岗,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和有关卫生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四、新上岗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上岗前进行相关的食品知识、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上岗时必须穿戴统一整洁的工作服,不能佩带首饰、假发、假睫毛、假指甲、戒指、喷洒香水、化妆、涂抹指甲油;离开工作岗位时,更换下工作服,不得将工作服穿离工作岗位;工作服及工作帽应经常换洗,保持清洁、干净无污垢。

  六、上班时不能在工作岗位上嚼口香糖、进食、及烟,私人物品、食品必须存放在指定的区域或更衣室内;不可放置在工作区内。

  七、必须注意个人清洁卫生,常洗澡、换衣、修剪指甲、洗发,做到个人仪表整洁。

  八、符合国家、省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要求。

食堂的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保障机关工作人员中午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食堂工作人员职责

  (一)食堂管理员职责:

  1、负责采购物品的鉴定、验收和监督管理。

  2、负责建立食堂物品台帐,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3、负责炊事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和事务管理。

  4、在特殊情况下,食堂需要帮助料理厨务时,负责组织机关帮厨人员。

  5、与炊事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二)炊事员职责:

  1、负责日常饮食的采购和加工,与管理员共同拟定每周食谱。

  2、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学习研究营养学,不断改进炊事技术,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搞好职工用餐服务。

  3、做好厨房厨具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正常使用。

  4、搞好个人卫生、食堂卫生,保持环境整洁。

  5、下班前要对食堂的水、电、气、门窗等进行安全检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第二条 食堂物品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

  (二)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

  (三)管理人员应对采购人员购进的食品原材料的数量、质量、价格以及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无误后采购人员、食堂管理人员分别在购物上签字确认,并作为记账凭证,对检查验收安全合格的食品原材料交炊事人员进行食品加工。

  第三条 机关人员就餐管理制度

  (一)机关食堂承担工作人员中午就餐。

  (二)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每日上班后9时前先到值班室确认中午是否在食堂就餐,需要在食堂就餐的,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内划签名签到,食堂按签到供餐。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后没有在食堂就餐的,当天就餐费用在工资中照扣。没有在当日就餐人员表格上签到的,食堂原则上不予供餐,要求供餐的,在其工资中扣除当天常规就餐双倍的费用。

  (三)就餐人员进入食堂后不得大声喧哗,食堂工作人员按照当日就餐签名表上的名单依次分餐,并做好标记。对未签名要求就餐的做好记录。

  (四)在餐厅就餐人员应根据自己用餐量取餐,避免浪费,主副食品不得带出食堂,饭后应将自用餐具和剩饭放在指定位置。

  (五)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食品加工操作间。

  第四条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应有纱门、纱窗、纱罩,保持无蝇。

  (二)每餐后要及时进行环境擦扫,保持环境整洁。

  (三)保持排水畅通,污水应及时倒入污水池,不积存脏水污物。

  (四)禁止在食堂饲养家禽家畜,禁止携带有毒化学药剂等进入食堂。

  (五)盛生食物和熟食物的容器不得混用;切生食物和切熟食物的刀板不能混用并分别保管。

  (六)小炊具用后要及时清洗晾干、放置有序;较大的炊具用后以热水洗净擦干,每周用碱水刷洗一次;机械用具用后热水洗净,擦干保存。

  第五条 炊事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一)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的健康检查。

  (二)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三)上班时不吸烟,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保持仪表整洁。

  (四)禁止穿工作服离开厨房、食堂或做与制作饭菜无关的工作;工作前、便后或接触脏物后必须洗手。

  (五)不能对着食物咳嗽、打喷嚏,不能用工作服擦鼻涕、擦汗、擦手或厨具等,不能随地吐痰。

  第六条 加强机关食堂规范化管理

  (一)机关食堂实行账、钱、物分开管理,由办公室分别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收支做到日清月结。

  (二)成立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加强食堂管理,提出改进饮食服务的意见,监督食堂开支情况。

  (三)机关每名工作人员都有对机关食堂管理和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和义务,有关意见和建议可随时向每位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反映。

  (四)机关食堂管理小组成员要注重听取每名干部职工对食堂伙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大家的意见反馈给食堂管理人员,促进伙食改进。

  (五)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发现食堂管理和服务中存在问题,可随时召开机关食堂管理小组工作会议,及时告知管理人员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确保机关食堂管理规范,服务良好。

食堂的管理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职责范围:

  1、机关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热心食堂工作,搞好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和客餐。负责食堂的卫生清扫和餐具消毒,做到炊、餐具清洁,保持食堂内外干净整洁。

  2、食堂工作人员做到服务热情,举止文明,工作时必须着装整洁,无传染性疾病。

  二、管理办法:

  1、事务长凡外出采购物品,一律使用机关统一设置的实物采购单,由卖方在证明人栏内签字,购买后由炊事员验收,在验收人栏内签字,每月由主管领导、党政办主任对凭据进行审核签字,方可作为食堂报销单据。

  2、事务长负责食堂各种物品的购买和保管,严禁购买病、腐、霉变食品,每天登记就餐人员,每月算好就餐人员的餐数,收好餐费。

  3、食堂工作人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搞好食堂伙食,做到荤素搭配合理、饭莱味香色美,既不超越伙食标准,又使大家满意。星期六、星期天要保证值班人员就餐。

  4、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时间为早上7:30-8:00,中午12:00-12:30、工作人员就餐由事务长采取记餐的方法进行登记。早、晚餐3元/人,个人支付。晚餐供应值班人员就餐,其他人员另收费,每月底由事务长将就餐次数汇总报财政所,由财政所统一拨付给食堂。享受补贴的只限机关干部、来镇办事的村干部、镇直各部门工作人员及来镇办事的上级工作人员。

  5、机关工作人员和各类会议就餐实行报餐制度,就餐人员需在上午10时或下午4时前向食堂报餐。

  6、一般来客或会议,一律在食堂就餐。由各分管领导对来客就餐进行安排,到党政办公室填写就餐单,分管领导签字后交食堂。标准为:召开一般性基层干部会议每桌120元,上级部门领导来镇就餐每桌160元;党代会、会等重要会议另行安排。每月底食堂凭来客就餐证明,向财政领取客餐费。村级及部门人员来机关办事用餐,由办公室通知食堂,食堂登记后,每月底凭办公室的来客就餐证到财政所报销。

  7、机关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乱拿食堂碗、碟等物品,确需借用时,必须向事务长出示借据,并按时归还,否则,事务长有权拒绝。

  8、食堂帐务必须每季出榜公布1次,由党政办公室派人进行督促检查和落实,全年由党政办公室组织对食堂帐务清理2次,半年一次,并出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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