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天津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书(4篇)

天津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书(4篇)

来源:宝玛科技网

天津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书

  出卖人:

  姓名:_____ :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买受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

  现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座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平方米;

  房屋的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 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已在___日向甲方给付定金人民币___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付购房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

  具体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甲方承诺在乙方付完放款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在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若家具无法马上搬移可以暂放一段时间。

  甲方应在___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第六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依法享有本合同所售房屋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当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特殊情况须顺延一天后办理,保证依法取得房屋登记在乙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

  并在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变更手续按下列约定办理:

  该房屋土地使用权为出让取得,其土地使用权证所载权利和相关出让合同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乙方。

  除本条已有约定外,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承担一半。

  第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权利转移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本合同所售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在交易时没有产权纠纷或影响双方交易的任何法律障碍,有关按揭、抵押、租赁、税项等,甲方均在合同生效前办妥。

  生效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款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___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

  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总房价款百分之___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___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甲方应在乙方解除本合同之日起___日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2、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日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由人民诉讼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

  其中甲方各执一份,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天津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书

  出卖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为偿还到期贷款原因自愿将其于 ___________的房产及其土地使用权(住宿房屋一处,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厂房一处,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附属场地____ _____平方米及附属围墙、水、电等设施,上述内容以下简称“本房屋”)以人民币_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_佰 _____拾_____元整(¥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壹万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须无条件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办理过户手续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由乙方负担。甲方承担本合同转让的房屋及土地税费。乙方在甲方交付房屋后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

  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保证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权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本房屋为关联与他人订立任何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年 月 日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 天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计算违约金支付给乙方。逾期超过30天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乙方经济损失人民币__ 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_30天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定金不退。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下述两种算法取高值返还乙方:本房屋合同转让金额本金及利息,利息按年息

  出卖人(甲方):买受人(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人:

  年 月 日

天津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书

  卖方姓名:

  国籍:

  地址:__编码:

  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买方姓名:

  国籍:

  地址:__编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层,共,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用途为该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内部附着设施见附件二为。

  第二条房屋面积的特殊约定。

  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面积为面积。如暂测面积或原产权证上标明的面积与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的面积有差异的,以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实际测定面积为准。

  该房屋交付时,房屋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的差别不超过暂测面积的±%时,房价款保持不变。

  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差别超过暂测面积的±%时,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第种方式处理:

  1.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利率付给利息。

  2.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价款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性质。

  该房屋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转让批准文件号为该房屋买卖后,按照有关规定,乙方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第四条价格。

  按计算,该房屋售价为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为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

  第五条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亿千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并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全部价款付给甲方。具体付款方式可由双方另行约定。

  第六条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该房屋的产权证书交给乙方,并应收到该房屋全部价款之日起日内,将该房屋付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计算。逾期超过天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届时,甲方有权按下述第种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乙方据实赔偿。

  2.乙方按累计应付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付的房价款向甲方追究违约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个月内按利率计算自第个月起,月利息则按利率计算。逾期超过个月,则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按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1.终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部分由甲方据实赔偿。

  2.甲方按乙方累计已付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3.。

  第九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在乙方实际接收该房屋之日起,甲方协助乙方在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规定的期限内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如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不能在双方实际交接之日起天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乙方有权提出退房,甲方须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内将乙方已付款退还给乙方,并按已付款的%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条甲方保证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因本房屋所有权转移所发生的土地由甲方向国家交纳,契税由乙方向国家交纳其他房屋交易所发生的税费除另有约定的外,均按的规定由甲乙双方分别交纳。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执行。

  第十四条甲、乙一方或双方为境外组织或个人的,本合同应经该房屋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连同附表共页,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天津商品住房购房合同书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开户行:账号: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

  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编号:

  开户行:账号:

  买受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购买资格证明编号:

  委托代理人:

  国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根据《 》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房屋情况

  该房屋销售许可证号:

  房屋座落:区、县路、道、街。设计用途,建筑结构,建筑层数为层。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

  面积平方米。

  房屋平面图见附件一,房屋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房屋土地来源为:。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条房屋价款

  房屋销售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价格为元,价款为元,计。

  第三条房屋交付及交付日期

  房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

  甲方于年月日前,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如遇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变更合同。

  2、解除合同。

  3、

  第四条乙方付款形式及付款时间

  双方约定,乙方按下列第种形式付款,房屋正在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中的,乙方应将全部房价款存入甲方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号:

  1、一次性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全部价款元。

  2、贷款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元,其余价款办理贷款。

  3、分期付款的,乙方应于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首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二次付款元年月日前,一次性存入房屋尾款元。

  第五条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处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日期交付房屋,逾期在日内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乙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房屋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房屋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的实际损失超过甲方支付的违约金时,甲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

  第六条乙方逾期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时间付款,逾期在日内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乙方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有权按照下列第种约定,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应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的应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乙方还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乙方应每日按房屋价款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第七条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差异的处理

  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为法定依据。房屋建筑面积与甲方销售建筑面积差异不超过 %的,每平方米价格保持不变,房屋价款按房屋建筑面积与销售建筑面积的差异多退少补。面积差异超过±3%的,双方约定如下:

  第房屋质量及保修责任

  甲方交付的房屋的质量和设备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的承诺,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和承诺的,甲方应承担责任。

  在乙方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应按照《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的规定履行保修责任。因乙方擅自拆改造成损坏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房屋配套设施运行的约定

  下列配套设施运行日期约定如下:

  1、上水。

  2、下水。

  3、供电。

  4、燃气。

  5、暖气。

  6、。

  上述配套设施未按约定日期运行的,甲方应在日内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乙方损失超过上述约定期限的,甲方应赔偿损失,并且每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房屋设计变更的约定

  甲方未征得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的设计和环境布局。确需变更的,甲方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日内与乙方协商。

  乙方同意变更的,双方订立补充合同。

  乙方不同意变更,或甲方擅自变更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的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房屋交接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提供《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天津市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交接房屋钥匙。

  第十二条房屋预告登记

  双方按下列第种约定,办理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1、乙方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权属预告登记。

  2、

  第十三条房屋权属登记

  双方约定,在下列第种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1、自初始登记完毕之日起日。

  2、订立本合同时,房屋尚未建成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订立合同时,房屋已竣工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3、。

  由于甲方的原因,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办结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按下列第种约定处理:

  1、合同继续履行。甲方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解除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乙方付款之日次日起至甲方退还乙方已付款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此外,甲方还应按房屋价款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

  第十四条房屋再上市交易

  房屋购买后又上市交易的,应当按照《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前期物业管理

  甲方已向乙方明示已经备案的《天津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及《业主公约》,乙方对该合同及公约相关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并承诺遵守。

  第十六条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的约定

  甲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无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如存在房屋权属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七条争议处理

  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合同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订立补充合同。

  附件一至附件五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九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机关存留一份,其他二份备用,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延伸阅读:

  限价商品房购买条件

  天津市限价商品住房价格管理办法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