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疏勒县耀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灼创投”)之全资子公司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河之光”)拟对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锋之行”)进行增资,并拟签署《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星河之光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锋之行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锋之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6,824,201元,星河之光持有锋之行6.683%股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xx年1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北京星河之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该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方式
星河之光增资方式为货币资金。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二)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0450E
3、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333号2305室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郭超
6、注册资本:11,528.5712万元人民币
7、营业期限:自20xx年11月29日至2033年11月28日
8、经营范围:金融信息服务;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接收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知识流程外包;汽车金融领域的信息咨询;九座以上及乘用车(含二手车)、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的销售;汽车文化推广;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情况:上海锋之行汽车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给二手汽车经销商提供金融服务的公司,核心高管团队有多年汽车行业经验,对产业理解深入,风控严谨扎实,创建公司3年多以来,已经迅速做到行业排名前列。公司未来会在为二手车行业提供金融服务的基础上,提供包括交易、系统等更多的服务。
9、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1)增资前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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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资后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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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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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锋之行20xx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
星河之光拟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锋之行新增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锋之行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156,824,201元,星河之光持有锋之行6.683%的股权。
经各方协商确定,星河之光将以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本次增资额中10,480,519元部分,占锋之行注册资本的6.683%。星河之光认购价款中超出本次增资额的部分,应计入锋之行的资本公积。
2、支付方式
本次增资款以货币方式支付。星河之光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3、合同的生效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协议经各方签署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上述战略布远来看有利于丰富公司产业结构,改善当前主业增长乏力的现状,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以及核心竞争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