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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公司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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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然人一人出资设立x有限公司。

  2、委派为公司开业登记代理人,全权办理有关事宜。

  3、任命为公司的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4、聘任担任公司经理,任命南青田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

  5、任命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6、制订x有限公司章程。股东承诺以上人员非《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担任公司职务的人员,无重大民事责任。

  股东签字:

  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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