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镇消防安全应急工作,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件能力,保障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和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坚持“依靠群众、立足基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的方针,初步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提升应对各类公共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公共安全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
一、应急管理建设情况
(一)、领导机构:镇是全镇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行政领导机构。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有效实施,镇成立了以镇长谭梦觉为组长,分管领导覃江湖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工作领导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管理与指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专人组成,由韦明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综合协调工作,并要求各村委会、各单位成立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本村的管辖范围和本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预案,并组织实施。
(二)、办事机构:镇设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镇应急办),挂靠镇党政办公室,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运转枢纽作用;负责接收和办理向镇报送的紧急信息事项;承办镇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督促落实镇有关决定事项和镇领导批示、指示精神;指导全镇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的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组织审核专项应急预案,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宣传培训等工作;承办镇交办的其他应急管理工作。
(三)、工作机构:镇有关部门为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机构。根据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的类型,以及镇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分为应急管理部门和应急保障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是指负责某类突发消防安全事件预防、处置工作的部门;应急保障部门是指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通信、公共设施、交通运输、基本生活、医疗卫生、物资能源、治安维护、技术、人员防护和资金保障的有关部门。
二、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建设
(一)、做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加强各类隐患的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进行整改,对短期内能够整改的,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时期内难完成整改的,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自身难收完成整改的,应当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建立隐患排查信息数据库,根据有关应急预案规定的分级标准,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监控。根据镇的要求,开展与其他监测网点、有关部门突发事件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积极完成镇部署的检测和预警工作任务。
(二)、加强信息报告和预警。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责任单位要及时向镇和上级有关单位报告,镇根据实际情况和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等级予以处置,并按照信息报告时限向县应急办和主管部门报告,紧急情况可以同时越级上报,各村委会及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建立完善24小时值班制度,各村的信息报告员由村文书担任,负责及时、客观、真实的把突发事件信息第一时间发送、报告到镇应急工作办公室,不得迟到、谎报、瞒报、漏报。
(三)、做好先期处置和协助处置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组织应急队伍,以营救遇险人员为重点,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事故发生,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同时组织受威胁群众疏散、转移,做好安置工作。基层群众要积极自救、互救,服从统一指挥,当上级、部门和单位负责现场指挥救援工作时,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取证,道路引领,后勤保障、秩序维护等协助处置工作。
三、预案体系的建设
(一)形成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重特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时,及时成立若干应急工作组,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工作。
1、综合协调组。由分管领导或党政办主任负责,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相关事件主管单位、事发地等派员参与。
2、治安救助组。由分管领导负责,派出所牵头,事发地单位和涉及单位派员参与。
3、工程抢险组。由分管集镇、土地领导负责,城建牵头,土地、农电、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4、医疗救护组。由分管医疗卫生领导负责,卫生院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5、信息报送组。由党政办主任牵头,镇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
6、新闻宣传组。由分管宣传工作领导负责,镇宣传干事及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7、物资保障组。由分管领导负责,财政所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8、交通运输组。由分管交通领导负责,派出所、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9、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分管民政工作领导负责,镇民政办牵头,派出所、综治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0、调查评估组。由镇党政办负责、安监办牵头,民政办、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11、善后处理组。由分管民政的领导负责,民政办牵头,相关专项应急机构、司法所、卫生院、事发地单位等派员参与。
(二)、应急管理工作的启动
1、先期处置
对本镇内的各类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无论级别高低、规模大小、损伤轻重,必须快速作出反应,进行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态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1)向社会发出危险或避险警告。
(2)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保护现场。
(3)紧急调配辖区内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4)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5)及时向上级专项应急机构报告,并提出应急处置建议和支持请求;涉及或可能涉及其他镇的,要同时向相关镇通报。
2、按突发事件级别启动预案
属于特别特大、重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和较大消防安全事件,镇立即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和有关专项预案,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属于一般突发消防安全事件,根据具体情况,先启动本总体应急预案或有关预案。
四、值守应急和信息报告工作情况
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事发地村委会和镇有关部门要在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同时,按照镇、紧急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镇作出报告,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初次报告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机关另有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实行态势变化进程报告和日报告制度。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来源、影响范围、事件性质、事件发展趋势和应当采取的措施等。
镇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和镇应急办接到突发消防安全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信息后,对一般和较大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由镇相关应急主管部门指导事发地村委会进行处置,视情向镇领导报告;对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突发消防安全事件,镇应急办应会同镇相关应急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处置建议,迅速报告镇分管领导,必要时应同时报告镇主要领导,并按规定做好向县委、县上报信息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