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局领导:
本人于xx年xx月xx日结婚,根据国家有关婚假规定,可享受3天婚假。另外,由于我目前已27岁,属晚婚,可额外享受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注:共23天)休婚假,特此申请,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
时间: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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