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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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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在院长和分管院长领导下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

  2、负责研究并提出学院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教学与教学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3、组织制定各类教学管理文件,规范教学管理,与学院督导委员会结合抓好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

  4、组织编制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及专业建设方案;主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专业检查与评估工作。

  5、组织各系(部)制订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搞好重点专业和教学改革试点专业的建设;定期组织各系(部)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并检查计划和大纲的执行情况。

  6、主持教学口中层例会及处室会议,制定和安排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及处室工作计划,组织和督促本部门人员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

  7、组织学院教研教改工作,组织检查各系(部)、教研室的工作。

  8、做好师资队伍建设,搞好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培养、评选工作和青年教师的培养提高工作。

  9、负责重大实验实习设备的投资计划初审,并提出意见供院领导决策;指导督促院系搞好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建设与实验实训教学。

  10、定期与副研究工作,统一思想,做到团结合作,带领全处的同志切实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为教学第一线服务。主动关心全处干部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注意教学行政业务干部的成长和培养,注意充分调动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加强本部门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增强协调服务意识。

  1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

  12、做好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和院领导交给的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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