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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产业帮扶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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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xx年,我委结对帮扶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距、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与兄弟单位相比还有些不足。20xx年,我委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会全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加大对帮扶村扶贫帮困力度,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按照区委、区工作部署,自xx年6月召开下派工作会议以来,自己作为协包部门区计划生育局下派干部,能够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时刻牢记组织和领导的要求,全身心的投入到下派结对帮扶单位萌水镇南池村工作。一年来,在包村领导区副区长xx区长的直接领导下,在派出单位领导的关心帮助下,在区委组织部,萌水镇、的领导和大力支持下,为xx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脱贫致富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

  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20xx〕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引导、群众自愿原则。

  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通过统筹规划、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

  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

  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

  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

  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

  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

  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

  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

  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

  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

  镇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

  镇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完毕后,镇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

  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

  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

  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

  3.项目档案。

  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镇搬迁办、相关站所室要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

  对落实不到位、项目推进不力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滥用职位权、徇私、弄虚作假、截留挪用、骗取套取专项资金的,要严肃查处。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20xx年易地移民搬迁143户527人,预脱贫79户300人,完成对金子坪村摘帽,今年以来,xx县板桥口镇多措并举,强化督查监管力度,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部门联动。镇国土和村建部门协同村“两委”,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屋基的选择,屋基的选择最好靠近交通线,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滑坡段,经过国土和村建部门的努力,易地扶贫搬迁户已经选好了屋基,房屋修建相关程序也在有条不紊的办理中。

  加强监管。该镇成立易地移民扶贫搬迁监管领导小组,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或“联户自建”的方式,不超建筑面积,加强工匠在施工过程的责任监管和安全监管;记录好施工日志,将移民搬迁户落实到镇、村、组干部,联户干部人员做好巡查记录。

  强抓质量。工程建筑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砖瓦、技术指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并经县质检部门认可签字后方可使用。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双方权力责任要明确,施工期限要清楚,按施工期限完成任务。通过管理制度,对易地搬迁项目的全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做到切实让贫困群众满意入住。

  产业扶持。贫困户旧房换新房后,更需其他方面的扶持,比如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其参加技能培训等,取得一技之长,各村充分利用好农民夜校及专合社的带动作用,鼓励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帮助早日脱贫奔康。

  二是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要求在村级大力开展“四民主、两公开”,即深化和规范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坚持完善村务公开、党务公开。

  三是推进村级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村级组织工作规范》,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规范村政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制度,维护农村稳定。落实各项制度,理顺两委关系,形成村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机制,确保村级工作运转有序。

  四是推安村建设。认真排查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南池村稳定。维护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重视解决群众生活中面临的困难和实际问题使我的群众工作取得实效。

  全区易地扶贫搬迁户153户、512人。截止目前,全区6个安置点均已开工建设,5个集中安置点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各乡镇(场)具体情况如下:

  **奶牛场17户54人,其中集中安置16户50人,分散安置1户4人。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基本完工。

  汀泗桥镇22户66人,集中安置20户61人,分两处安置;分散安置2户5人,主体工程已完工。

  大幕乡72户273人。集中安置点49户198人,广东畈安置点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西山下安置点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分散安置23户75人。分散安置23户主体工程已完工。

  官埠桥镇安置19户45人,集中安置11户20人,分散安置8户25人,主体工程已完工,正在进行附属工程建设。

  马桥镇安置23户74人,集中安置点已取消,分散安置主体工程基本完工。

  驻村以来,本人紧紧围绕群众利益无小事,用心想方设法帮忙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在驻村工作组成员的共同努力下,争取了各级和驻点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帮忙,至目前止,共投入资金多万元,协助村两委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事实事件次,帮忙困难群众解决了一些实际困难。一是通过驻村工作组争取了市民政部门的支持,20xx年xx月投入xx元帮忙了多户缺衣少被的困难家庭添置了棉衣,解决御寒保暖问题,确保他们平安、顺利渡过冬寒;二是在市、区挂点单位的支持下,帮忙村委会改善办公条件,建造一幢占地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近xx平方米的村委会办公用房;三是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通过民政部门及时帮忙解决了户计生纯女户、家庭特困户、五保户、孤儿特困户解决一些生活难、读书难等实际问题;四是争取了上级业务部门的资金和技术支持,建好了村级公里主干道路硬底化,解决了村民群众盼望已久的行路难问题。五是今年xx月份,我们得知村里还有部分困难村民未能看上有线电视时,积极主动争取了区广播电视局的支持,为困难群众现场减免初装费报装有线电视多户,解决了他们看电视难问题,丰富了村民群众的娱乐文化生活。通过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树立村两委形象和威信,增强群众发展的信心,也赢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完成今年的帮扶任务,局帮扶领导小组和下派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多次与街道、社区沟通,落实帮扶承诺,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社区临时办公场所已基本解决,经了解原大孤家子社区村部是1993年区委扶贫所建,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办公室4间,会议室4间,另有值班室、库房各1间,门前设有小广场,具备相社区办公的基本条件。因村委会与村民的经济纠纷,此场所已经裁决判给村民吴春瑞所有。经过大量工作,村民吴春瑞思想觉悟较高,同意把该场所借给村里做办公使用,并签订了长期借用协议。但由于长期无人居住,房屋有破损和漏雨等现象严重,需要维修才可使用。针对上述情况,我局积极与社区沟通,实际查看并制定落实修缮方案,共投入资金2万余元,为房屋做防水、外墙涂料、内墙粉刷、新换房门等维修。目前室内已经修缮完毕,已具备基本办公条件。因天气原因,屋外小广场的修缮工作转到下一年度进行。

  二是为加强党务、居务建设,投入资金5240元,制作并安装制度版7块、廉政图片4块、门牌8个、公示宣传板1块。并举办了机关社区党员联席会一次。会上双方党员就如何搞好社区建设进行了讨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三是为保证社区正常办公,区财政局又斥资3650元,为社区购买了办公桌椅。同时,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正在从区国有资产公务仓中选取,近期将落实到位。

  四是投入资金20余万元,修筑机耕路一条。目前修筑工作已基本完成。9月中旬,邀请了相关的技术人员对社区的机耕路进行了实地考察,这条路已多年没有维修,路窄不平,多为泥路,给居民生产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经考察发现由于部分耕地侵占了现有机耕路边缘,如立即开工务必给居民农业收入造成损失。经与居委会商讨,研究决定,先完善施工前期工作,待秋收后开工。经过实地测量、可行论证、方案制定、施工设计、公开招标等程序,机耕路修筑工程前期准备工作于10月初全部就绪。秋收后,工程队进驻社区,但因天气原因工程修修停停,历经二个月时间机耕路修筑才基本完成。目前正等待考核验收。

  五是经过社区认真核实,确定困难户3户,11月22日由社区工作人员陪同,我局领导对这3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并送去了米、油等生活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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