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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发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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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每月1号个部门主管将上月考勤及报工表报至办公室,办公室根据上报的考勤情况及考勤机对员工进行双项考勤。

  2、本部门经理及主管人员对本月工资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如对工资有任何异议与上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上报至办公室。任何个人不得私自与办公室人员进行沟通。

  3、经部门领导等确认的工资表交回至办公室。

  4、办公室将数据整理,核对后交至财务室审核。

  5、财务室审核结束后送达刘总审批并签字。

  6、刘总签字结束后呈送丁总进行审批并签字。

  备注:1、工资必须本人领取,不可由他人代领。

  2、当月无论病、事假超过3天(包括3天)本月不享受公休。

  3、任何人对当月工资表进行签字确认后,既以签字确认为准,否则当事人

  承担责任,谁签字谁负责,导致工资有误人员每次罚款20元。

  4、此制度经各部门领导签字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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