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12月2日是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11月5日,、文明办、教育部、司法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x年“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组织开展今年的“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为落实六部局要求,搞好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主动向属地报告,统筹协调本区县交通运输、安监等有关部门,以及新闻媒体、行业协会、企业组织等相关部门,严密组织部署,确保第x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制定方案。各学校、幼儿园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从11月中下旬开始预热宣传,层层推进,逐步扩大营造宣传声势;各单位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进行宣传,11月30日至12月2日开展重点宣传,形成高潮;12月2日后与春运安全宣传有机结合,继续保持宣传力度。为此,各学校、幼儿园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
三、明确责任,广泛参与。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交通安全讲座、漫画比赛、知识竞赛、板报比赛、主题班会、征文活动等多种组织形式参与活动。活动要切合实际、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强。要在全区开展中学生自行车粘贴反光贴活动。要求进行反光贴专项检查,对反光灯罩丢失的,统一由学校购买进行免费补贴。
请各单位分别于11月xx日和12月10日前上报本单位“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动方案表格、工作小结(附照片)(邮箱地址:)
“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报表.xls
教委安委会
x年11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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