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死刑案件中证人证言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辩护律师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质证证人证言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包括证人的身份、证言的时间和地点等;
2.调查证人的背景和动机,例如是否有利害关系或被威胁等;
3.针对证人的证言提出有力的反驳和质疑,例如与其他证据的矛盾、证人的记忆力问题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五条证人就本案作证,应当实事求是,不得作伪证。
第二百四十七条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拒绝作证:
(一)与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
(二)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证言的客观性;
(三)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重大利益可能受到损害,或者有危及个人安全的情况;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百五十一条证人的证言,应当进行质证和反质证。辩护人和公诉人有权进行质证。证人对其证言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应当接受质证和反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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