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进行鉴定确定损害的具体数额,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协商之后仍然不能确定的,则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三十三条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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