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重庆市、沙坪坝区有关文件精神与本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提升学生综合素养、提升办学品质,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三、组织领导
组长:邹盛银
副组长:杨健、周春林、陶云、涂华勋
成员:刘莉、吴键、张伟、李晓莉、周秀梅、冉小玉、李晓帆、李春兰、杨劲、甘信玲、吴键、汤斌、苏菲、袁刚兵、刘天冬(图书管理员)。
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选用谁主管”的工作原则,落实主要负责人的领导责任,校长是整顿、规范本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规范课外读物的推荐与管理工作。
教务主任刘莉负责学校图书馆藏图书。
教务主任周秀梅负责学校推荐图书的拟定。
科室主任冉小玉负责全校校本课外读物的审核。
办公室主任李晓莉负责全校期刊杂志的排查。
科信处主任吴键负责电子书籍的排查。
李晓帆、李春兰、谭焱及各班班主任负责全校各班漂书角的图书排查。
刘天东负责学校图书室内纸质图书的排查。
四、工作内容
(一)工作举措
1、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年级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2、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3、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年级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4、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
教务处要做好学校“名著阅读课程”的落实工作,指导、督促名著阅读课程建设课题组知道年度计划、定工作方案、定阅读内容、定考核办法,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名著阅读课程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年级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
5、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
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业务校长任组长,教务处主任任副组长,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
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五、工作督导
1、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小组定期开展学校各类图书角排查督导工作,并公示督导结果。
2、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小组不定期开展对教师、学生、家长的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形式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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