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根据有关规定,出国(境)留学、学习的党员,应保留组织关系。
法律依据:
《出国(境)留学、学习学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办理办法》根据有关规定,出国(境)留学、学习的党员,应保留组织关系。党员出国(境)前,所在党总支(分)要求党员本人提交保留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递交有关国(境)外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填写《学生党员出国(境)留学、学习保留组织关系审批表》(见附件1),经学院党总支(分)审批后,报组织部备案。党总支(分)应通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理工作。在国(境)外学习期间无需缴纳党费,预备党员不办理转正手续。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活审批表》(见附件2),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补缴党费;是预备党员的,恢复预备期,一般应继续考察半年或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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