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留置不公布是不是没事?
不是,被留置没对社会公布,这涉及到保密问题,如果案情特别重大,在没有宣判之前是不可能向外泄露的。更不可能去通报。一个案件需要侦查,立案,调查取证,然后才能合议宣判。所以说,一个案件在没有完成这些层面的话是不可能向外泄露的,以留置是不会对社会公布的。
二、什么人会被采取留置措施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1.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2.可能逃跑、自杀的;
3.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4.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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