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行政拘留会不会带手铐

行政拘留会不会带手铐

来源:宝玛科技网


行政拘留期间一般是不会佩戴手铐,不会严格行为人的身体自由,只有外出检查或者不服管教的情况下,机关才会采取佩戴手铐比较严厉的措施活动自由。因为行政拘留本身属于行政处罚措施,是针对一般的违法行为,比如轻微的打群架、酒驾,上述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

一、使用手铐的情形如下:

1、有行凶、逃跑、纵火、、闹监、抢夺武器行为的;

2、有破坏场所设施、秩序和国家物资等行为的;

3、犯人在押解途中的。

二、拘役的特征如下:

1、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使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综上所述,对于没有出现抓获违法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重大嫌疑人的,以及执行逮捕、拘留、看押、押解、审讯、拘传、强制传唤的,一般不会使用手铐。

一、拘役五年后被单位发现怎么处理

被拘役五年后发现的,一般是涉及到刑事犯罪,并留下案底的,公职人员是需要被开除的,但私人单位可以协商进行认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一种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它具有以下特征:

1.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半年)。所以,拘役是中国对罪犯予以关押、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一种。

2.拘役适用于罪行较轻但需要短期关押改造的罪犯。

3.拘役是剥夺自由的刑罚方法。由于拘役剥夺犯罪人的自由,所以与管制具有明显区别。由于拘役是刑罚方法,所以它与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司法拘留在法律属性、适用对象、适用机关、适用依据、适用程序、适用期限上都有明显区别。

4.拘役是由机关就近执行的刑罚方法。拘役由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条 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