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船员服务簿、海员证、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健康证明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第三十一条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
第三十三条 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
第三十四条 船员的任用和劳动方面的权利、义务,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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