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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逻辑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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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意识的自然逻辑

在哲学的诸多问题之中,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是哲学中第一位的基本问题。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几乎伴随着哲学发展的整个历史进程。关于物质和意识之争引发的诸多问题,本文不想一一叙说,因为这方面的材料实在太多了。本文在这里想说的是:一方面,就意识的存在或者说意识的本原而论,则客观世界是一元的,因为意识是物质世界的产物。具体地说:人是客观物质世界的自然产物,反映客观世界是人脑的机能,而意识存在的形式是人脑对于客观世界的反映;另一方面,就我们的思维对象而言,在面对客观世界诸多内容的同时,我们还要面对我们对于客观世界的感受和体验。因而,在这个层面和意义上,我们又要同时面对两个世界——这两个世界,一个是客观实存的世界,一个是主观反映的世界。在这个意义上,认识的必要性,使得我们不得不将原本一元的世界二元化了。所以说,不设前提的单纯一元、二元的争论,本身就是认识模糊、是非不清的无意义纠缠。

与动物性的本能意识相比较,或者说与动物性本能的无意识相比较,人类意识的特质在于人类意识的自我意识性。人类意识的自我意识性就是当我们在做某件事情的时候,我们清醒地知道我们在干什么。这即是说,在我们干一件事情的时候,我们是动物性本能的体验者;与此同时,我们可以用我们的语言把我们所干的事情表达出来。对于一件事情,用特定的语言完美地表达出来这种人类的知性,是以本能为主体的动物意识所望尘莫及的。语言表达方式的认知方式,是人类意识的特质,是人类意识不同于动物性的本能意识的人类意识的专利。人类意识的这种特质,来自于人的社会化进程,来自于语言的产生,来自于人对于自我的觉醒。人对于自我的觉醒,反映在我知道我是我,用笛卡尔的话说就是“我思故我在”。人对自我的觉醒,就是人把自我从自然之中分离出来,知道我是我,你是你,他是他。在这个意义上,自我的确立,就意味着人的思维对于一元世界的二元分离。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的意识世界同时出现了两位天使。这两位天使,一个是我们的本能经验,一个是我们的理性认知。

在人类确立自我的初级阶段,自我属于人类对于自我的本能判断。具研究说,大猩猩也具有某种类似于人的自我意识。 随着人类语言的产生,当人对于自我的认知上升到了抽象思维的层面,这也就意味着人已经具有了对于一元自我的二元分离。与此相对应,我们的世界也在这样的逻辑框架之中变成了一元世界的二元分离。伴随着人类的整个认知进程,当社会化的进程进入语言阶段,我们认知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就在本能经验和理性认知的互动、协调之中进行了。人类本能经验和理性认知互动、协调的过程,就是人类不断积累经验、不断梳理经验的过程。其中积累经验的过程是我们不断丰富我们的认知范围的过程;梳理经验是我们不断完善我们的认知体系的过程。在这两个过程的进程之中,经验积累的惯性使得我们对于我们面对的客观世界产生了无限的好奇;理性的梳理的惯性使得我们对于我们的认知体系产生了诸多的疑问。康德说,人类的认知其所以神圣,那是因为人的认知是在为自然立法。事实上,我们那有什么资格对于客观世界进行立法,我们仅仅只是在为我们的认知体系进行立法。

毫无疑问,好奇和怀疑是人类认知体系不断向前推进的两大矛盾。就在一种自然和谐的对立统一之中,正是人类天然的好奇心和理性的怀疑态度日益成就着人类的认知体系,从而使得我们不断地体验和品尝着人类的认知体系及人类的认知文明给我们带来的甜蜜和干露。是的,或许好奇和怀疑本身就应该是自然和谐的对立统一,但是,人类的认知历史本身却是曲折的、漫长的。当经验论和唯理论针锋相对、一争高下的时候,哲学巨匠康德感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试图调和经验论和唯理论之间的矛盾。但是,这位大师并没有真正体验到经验论和唯理论在人类认知体系之中的统一性。康德认为人类获得的知识是对象符合了认识主体的认识结构或直观能力的结构。康德把他的这一发现称之为认识论的“哥白尼式”。虽然他承认知识是认识主体和对象之间的符合关系,但是他又说物自体不可认识。康德的所谓认识论的“哥白尼式”自有它的合理成分,但是,他不应该因此否认原有的认识论观念,因为只有如此,认识本身才是一个符合客观自然的发展过程、推进过程。因而,康德即便用他的长篇大论,也依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康德本人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在他的心底里,意识一类的东西,原本是和神性联结在一起的,在他那个科学时代,即便他自己也同时是一位科学大师,他也无法洞察到人类意识的自然根基。在他的理论体系里,意识被分解为超验意识、经验意识和理性思维意识,但是,他并没有觉察到超验意识其实就是人类意识的自然物质存在状态、经验意识就是人类意识的本能经验状态、而理性思维意识虽然是人类意识的特质存在,但是,如果没有人类意识的其它自然根基,则理性思维意识就会无法达成它的存在条件。人类意识的自然根基,表明人类意识原本就是自然的组成部分,人类意识本身原本就是物自体的实际内容,因而,当一个人体验到了自己的存在,他也就同时体验到了物自体的存在。在这个意义上,物自体不是不可知,而是物自体有可能不可尽知。

具此,所谓人类意识的自然逻辑,就是人类意识本身就是一种极为特殊的自然作用力。人类意识存在于人类大脑的微观世界、人类意识发端于生物种群的自我进化、人类意识在动物性的本能方面展示出它的关于客观世界的感性体验、人类意识在它的理性思维阶段,在人类的理性思维与人类的本能意识相互推进与相互协调的过程中建立了人类意识的认知体系、人类意识的认知体系,不但是人类应对自然的强力武器,而且是人类应对自我的强力武器。应对自然的能力是人类认知体系不断完善的标志,应对自我的能力同样也是人类认知体系不断完美的重要标志。人类意识这种源于自然,却又超越自然的存在,在它好奇和怀疑的对立统一中逐渐具有了它的超越时空的特性。这种超越时空的特性,可以使得人类跨越时空洞察世界;可以使得人类跨越时空有所作为。这种跨越时空的洞察能力和跨越时空的有所作为,那不就是我们日思夜想、无限崇拜的超自然的神性吗?在一定的意义上,在人类意识不断觉醒的历史过程中,人类形而上学的冲动不但是合理的、它或许也是合法的。今天,面对高度完善的科学理论体系,我们终于可以澄清传统形而上学的诸多问题,我们终于可以把人类对于神灵的祈愿彻底纳入我们的心理实践。当传统的形而上学彻底崩塌的时候,或许,我们就应该重新建立唯物主义的形而上学了。如果说对于自然的追问,是一切自然科学的历史使命,那么,对于人类自我的追问,必将是哲学这个人类智慧之学最大的历史使命。

存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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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形式和规律有哪些?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独特的逻辑元素和逻辑形式。事物的逻辑元素和逻辑形式决定事物的本质和属性。

逻辑元素

逻辑元素是逻辑形式的基本单元。例如:原子的逻辑元素基本粒子,分子的逻辑元素是原子,音乐的逻辑元素是音符,文章的逻辑元素是字词,数学的逻辑元素是数字和符号,几何的逻辑元素是点、线段和角度。

逻辑元素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由逻辑元素构成逻辑形式。

不同逻辑形式可以有相同的逻辑元素。例如:在诗歌、散文中有相同的字词。不同原子中有相同的粒子。

相同逻辑元素可以构成不同的逻辑形式。例如:相同的字词可以构成不同的文章。由碳、氢、氧等化学元素可以构成动物、植物、微生物。

逻辑元素的特点:

1.多元性。一种逻辑形式必须由两种以上逻辑元素组成;

2.独特性。逻辑元素具有独特性,发挥不同的作用,相互不可替代、缺一不可;

3.相关性。不存在孤立的逻辑元素,所有逻辑元素都相互联系、相互作用。

逻辑形式

逻辑形式是指逻辑元素相互联系的形式。逻辑形式内含层次、结构、关系等。

逻辑形式都是可变的。简单逻辑形式可以组合成复杂逻辑形式,复杂逻辑形式可以分解成简单逻辑形式。逻辑的形式越分解越简单,越结合越复杂。

逻辑形式可分为:动态逻辑形式、静态逻辑形式、可静可动逻辑形式。

1.动态逻辑形式始终处于运动变化。例如:人体、太阳系等。

2.静态逻辑形式始终处于静止不变。例如:计算公式、文字资料、图画等。

3.可静可动逻辑形式随时可以静止或运动。例如:乐器、汽车、电脑等。

根据逻辑形式的形成原因分为:自然逻辑形式、人为逻辑形式、天人逻辑形式。

1.自然逻辑形式是指自然界自发形成的逻辑形式。例如:动物、植物、微生物等。

2.人为逻辑形式是指人为设计创造的逻辑形式。例如:社会制度、机器设备、计算机等。

3.天人逻辑形式是指自然逻辑形式和人为逻辑形式合一形成的逻辑形式。例如:农业、畜牧业。

逻辑形式的演化

逻辑形式此消彼长,循环演化。

任何逻辑形式都有自己的生成、发展和灭亡的过程。因此,逻辑形式内部诸元素之间的联系及逻辑形式与外部环境之间的联系都不是静态的,都与时间密切相关,并会随时间而不断变化。这种变化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逻辑形式内部诸要素的结构及其分部位置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时间不断变化的;二是,逻辑形式都具有开放性,总是与周围环境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交换活动。因此,逻辑形式处于稳定状态,并不是讲逻辑形式没有什么变化,而是始终处于动态之中,处在不断演化之中。

逻辑形式从无序走向有序。逻辑形式的有序和无序是衡量逻辑形式是否稳定的标志。一般来说,如果逻辑形式是有序的,逻辑形式就是稳定的;相反,逻辑形式则是不稳定的。逻辑形式的有序与无序,稳定结构与不稳定结构,是逻辑形式存在和演化的两种基本状态。人们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和价值取向,创造条件打破逻辑形式的有序结构,使之成为向新的有序结构过渡的无序状态,也可以创造条件消除对逻辑形式的各种干扰,使逻辑形式处于有序状态,保持逻辑形式的稳定。这里的关键是要把握逻辑形式演化过程中的控制项,对逻辑形式实现自觉的控制。控制项不仅能够破坏逻辑形式的旧稳定结构,而且还能使其过渡到新的逻辑形式。只要人们能够正确地把握控制项,就能使逻辑形式向演化目标方向发展。然而,控制项是多样的,又是可变的。这就要求人们不但从多方面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找出最佳的控制项,而且还要随着逻辑形式的演化,不断地选择最佳控制项。由于逻辑形式演化的可能方向是分叉的树枝型,而不是直线型,这就要求人们把逻辑形式演化的可能方向理解为具有多种方向可选择的状态,把事物的发展放在多种可能、多种方向、多种方法和多种途径的选择上,而不要把希望寄托于某一种可能、方向、方法和途径上。

逻辑形式的特点

1.整体性

逻辑形式具有整体性。由不同逻辑元素组成特定功能的整体,缺一不可。例如:由劳动、技术、资源、资本、制度这五种生产要素形成生产力。如果缺少其中一种要素,其他要素再多再好也没用。

2.结构性

逻辑形式具有结构性。逻辑形式有稳定的空间结构。例如:原子是由原子核和饶核旋转的电子构成。细胞是由细胞核、细胞质、细胞膜构成。从逻辑形式的结构去认识逻辑形式的性能,并从中寻找最优结构,进而获得最佳性能。

3.功能性

逻辑形式具有功能性。整体功能不等于其局部功能的简单相加。整体功能是局部功能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例如:人体功能是由各种器官功能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形成的。

逻辑元素与逻辑形式的关系

逻辑元素决定逻辑形式。例如:基因决定蛋白质,蛋白质决定细胞,细胞决定器官,器官决定人体。

什么是自然幢?什么是逻辑幢?两个区别是什么?

自然幢和逻辑幢是建筑学中的两个概念。

自然幢是指一座的、包括不同结构和不同层次的房屋。它是建筑物的实体部分,包括建筑物的墙体、屋顶、地面等,是建筑物的基本构成部分。

逻辑幢则是指根据数据组织和管理的需要,对自然幢按结构或类型进行逻辑分割而成的房屋。简单来说,逻辑幢是按照建筑物的功能分区来划分的区域。

自然幢和逻辑幢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强调建筑物的物理形态,而后者则强调建筑物的功能形态。在实际的建筑设计过程中,自然幢和逻辑幢是相互关联的,两者需要在设计中协调一致,以实现建筑物的功能和美学的完美结合。

逻辑是什么意思

哲学定义

逻辑就是将人的意识按照一定顺序通过证据判断出结论的思维过程,如果证据是客观真实逻辑得出的结论就是真理

逻辑与存在的关系?

存在的一定符合逻辑,不符合逻辑一定不存在(条件是思维过程中的条件是客观的真实的)

什么是逻辑?

一对夫妻带着自己的孩子.路过一家玩具店.孩子想要某一个玩具.于是对妈妈提出要求.妈妈拒绝了.于是对爸爸说.妈妈不好.爸爸好.爸爸给我买玩具.

这就是逻辑最基本的公式列.逻辑是一种融合了矛盾的东西.所以不管是完美的逻辑.还是不完美的逻辑.在时间面前永远站不住脚.

逻辑成为一门科学,那是从亚里士多德开始的,这恐怕怀疑的人很少。我们知道亚氏并没有把他的研究叫做“逻辑”,但他明确指出他的研究对象是“三段论”,而这是关于从一个真的前提“必然地”推出一些结论的科学。他的三段论有两种,一是蕴涵三段论,二是归纳三段论。前者我们不必说,后者实际上是一种完全归纳,因而也是演绎性的。因此,亚里士多德意义上的“逻辑”,就是关于“必然推理规则”,或“必然证明或论证规则”的科学。他尽管提到过简单枚举归纳,但并不是从“逻辑”意义上来说的,只是为了和“逻辑”进行对比而从论辩的意义上而言的。

从词源来说:赫拉克利特最早使用logos也是指语言中体现的“客观次序”,也是在“必然”意义上讲的。因此,“逻辑”的本义不仅仅是指“推理规则”,而且是指“必然推理规则”。逻辑学和其它学科分科的意义,实际上就在这里。如同当今中国许多人指责经济学没有研究“生产力”一样,硬要逻辑学去研究它的内容是否为真,本来就不合分科的原理。如果逻辑学什么都可以研究,就应该叫“知识学”。

什么是归纳逻辑?

培根提出科学的“归纳法”的时候,并没有说这就是逻辑;而是到了穆勒才把“归纳法”写进了他的《逻辑体系》中。但是,他不是在“必然推理”的角度来使用“逻辑”概念的,他的逻辑是指建立在一套“程序化规则”的“推理”,至于使用这个规则是否得出必然的结论,那是无关紧要的。他认为,凡是推理都有权叫逻辑。可见,就是穆勒自己也认为,根据本来的逻辑定义,研究归纳其实不能算逻辑学。

值得注意的是许多现代归纳逻辑的大家,如卡尔纳普等根本不认为培根、穆勒的“归纳法”是什么“逻辑”而只认为它是一种“方法”,也不认为现代归纳逻辑起源于他们两个,而是起源于概率论;而最先研究的概率的目的,根本不是为了反对什么“唯理主义”,而是为了解决的问题。概率论创始人帕斯卡本人就是唯理主义者。

但是,现代归纳逻辑之所以叫逻辑,也不是因为它已经变成了一门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而是因为它本身已经“演绎化”。但是,这并不能改变归纳逻辑是关于“概然性”的学科。它和“逻辑”学要研究的领域根本不同。一个“演绎化”的体系能否就是“逻辑学”?现代的一些科学,如博弈论内部也是演绎化的,能够因此就叫做“逻辑学”吗?

什么是辩证逻辑?

我们说,现代逻辑一般是把“归纳法”和“归纳逻辑”严格区分。同样,辩证法和辩证逻辑也不一样。在黑格尔之前的应该叫辩证方法(而不是姚大志说的是什么逻辑),而在黑格尔这里的确是要用“辩证法这种思维方式”,来建立“新的逻辑学”。因此,他所谓的辩证法就是指辩证逻辑。他的思路主要有两个:一、解决逻辑学的基础问题,即是用逻辑学来自己证明自己的前提为真(注意,绝不是从外面引一个什么“归纳法”来证明自己的前提为真),这就是一个圆圈式思维方式,而以前的逻辑则是直线性思维方式,所以无法具有反身性。二、使得逻辑学不是建立在同一律,而是建立在对立统一律上。我们知道,在黑格尔时代,所谓“形式逻辑”的同一律这个根本前提本身是没有经过证明的规律,所以形式逻辑作为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本身就是不必然的。如果把逻辑学建立在对立统一律上,就可以说明同一律的根据,从而使逻辑学的各规则之间的相互推演真正具有“完全性”和“必然性”。就黑格尔说的这点而言,他试图创立的辩证逻辑的确可以说是比传统形式逻辑更高级。

至于黑格尔这种思路是否就真能建立起了他的辩证逻辑,这个可以怀疑、探讨和研究。但是可以肯定,这里的逻辑含义也是从必然性来说的。黑格尔说:“辩证法...是在科学内容里由以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的唯一原则。”他就是要阐述这一“达到内在联系和必然性的唯一原则”。

因此,这里提醒一下其他参与讨论的朋友,就是“辩证逻辑”和“形式逻辑”的区别不是在所谓“内容”和“形式”的区别。而是我们上面说的内容。所谓“形式逻辑”指的指逻辑学只研究逻辑常项,这点辩证逻辑也一样。作为一门科学不可能去研究那些变动无常、不可把握的东西。黑格尔说:“内容不如说是在自身那里就有着形式,甚至可以说惟有通过形式,它才有生气和实质;而且,那仅仅转化为一个内容显现的,就是形式本身。”因此,辩证逻辑也只研究“辩证逻辑常项”,即逻辑的形式。

说黑格尔的辩证逻辑是要研究具体内容的,那是从罗素开始的无稽之谈。

辩证逻辑和归纳的关系

辩证逻辑也是关于必然性规则的科学,因而和培根、穆勒的所谓归纳法没有什么关系。归纳和演绎(逻辑)各有相互不可替代的作用。归纳主要用于搜索发现,逻辑用于证成;归纳研究在不充分条件下的可能过程,逻辑研究充分条件下的必然过程。因此,辩证逻辑恐怕很难建立在“归纳1...演绎1...归纳2...演绎2...”的基础上。硬要找一个公式,不如说是:分析...综合....。这里的分析和综合都是逻辑学意义上(如亚里士多德把他的三段论就叫作分析),而不是方法意义上的。方法意义上的这个公式其实在柏拉图的辩证法里面就已经有了。

制约逻辑

——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的有机结合(当代逻辑的新领域:制约逻辑)

二千三百年前,古希腊的伟大思想家亚里士多德(Aristotelés 前384 — 前 322年)以《工具论》创立了传统形式逻辑,为逻辑发展史树起了第一座丰碑。从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初,经过英国数学家布尔、德国数学家弗雷格、英国哲学家、数学家罗素等人接连不断的努力,吸收莱布尼兹的成果,建立了后来作为电子计算机理论基础的“正统数理逻辑”的现代公理系统,这是逻辑学发展史上的第二座里程碑。

1968年,中国形式逻辑研究会理事、北京开关厂工程师林邦谨创立了一门新的逻辑学说 —— 制约逻辑,向前两座丰碑提出了挑战。1978年,在我国逻辑学界元老沈有鼎教授的举荐下,经华裔美籍逻辑学家王浩教授推荐,林邦谨在美国数学会刊物《文摘》上发表论文《制约逻辑简介》。1985年12月,林邦谨的专著《制约逻辑》在国内正式出版。制约逻辑独树一帜,震动了逻辑学界,引起了国内外学者的关注。

制约逻辑是传统的形式逻辑与正统数理逻辑(现代逻辑)有机结合的产物,它运用现代逻辑提供的严格精密的数学方法,去构造一个能确切地体现传统形式逻辑的深刻正确的主导思想的非正统的逻辑制约系统。林邦谨认为,传统形式逻辑密切结合人类普通思维和自然语言实际,把从已知进入未知的推理格式作为自己的主要研究对象,坚持贯彻不许循环论证,这是它的深刻而正确的主导思想。但它对一些极简单的推理却不能从理论上加以分析,演算技术也十分简陋、陈旧,远不能满足现代的需要。正统数理逻辑系统地采用了现代数学方法,论证严谨,演算精密,但它却舍弃了推理格式中起决定作用的非数学的逻辑含义这一精髓,将其处理成真值函数、个体 — 真值函数关系,因而远离了传统形式逻辑的主导思想。林邦谨大胆地综合融汇了上述两种逻辑的优点而摈弃二者之缺陷,创造出自外于传统两家的新逻辑体系 ——制约逻辑学说,即继承形式逻辑的正确主导思想和有效的推理格式,并采用数理逻辑所提供的数学方法来处理科学研究和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逻辑问题。它是久盛不衰的传统形式逻辑的现代发展。

制约逻辑学说指出,制约关系就是刻划清楚后的充分条件关系。制约关系事实上构成了传统形式逻辑中可据以进行不循环论证的推理格式的理论核心:推理式的前后件之间必定满足普遍有效的制约关系,而在前件或后件中也必定出现制约关系。制约逻辑体系由语义学、语构学、语用学三者组成。制约逻辑语义学研究客观世界的逻辑结构和逻辑规律,而以其中的客观的制约关系和有关制约关系的客观的逻辑规律为主要研究对象。制约逻辑语构学研究刻划客观的逻辑结构和规律的表意的人工符号的机械的排列结构和变形规则。制约逻辑语用学研究在指谓同一的原则下符号语言与自然语言的互相翻译。总的说来,制约逻辑所研究的领域是:观实世界对象域上的个体、集、一元或多元函数、一元:或多元关系、关系间的直值函数关系、关系间的充分条件 ( 即制约 ) 关系,和上述种种关系的客观规律,以及它们在意识中的反映 —— 概念 ( 词 ) 、命题和推理。其中,制约 ( 充分条件 ) 关系为研究核心。

林邦谨在深入分析人类普通的逻辑思维实际的基础上,运用数理逻辑的演算技巧,提出了命题演算 Cm 系统和名词演算 Cn 系统。 Cm 中的“制约”命题夕 p → q 跟 p 和 q 的真假共有七种, p → q 也获得三真四假的纪录。这,点与莱维斯 (Lewis) 的严格蕴涵一致。但 Cm 跟莱维斯的模态系统是有区别的。 Cm 系统有以下主要特征: (1) 在 Cm 中,所谓“必然”,并非某二命题的性质,而只能是两个命题间的联系。 p → q 表示 p 和 q 之间有某种 " 必然 "联系。 (2) 除了为一般模态系统所避免的象 p → (q → p) 等著各的蕴涵怪论以外, Cm 还避免了象 T p → q 这一类最难避免因而为一般模态系统所容纳的蕴涵怪论。 (3) 跟一般模态系统不同, Cn有象 [p → (q → r)] → [q → (p → r)] 这一类公式。 (4) 相当于在一般形式逻辑书中列出的传统命题逻辑推理式的定理它都具有。 (5) 没有象 T (pVq)—>q 这一类公式。 (6) 凡是在传统形式逻辑中看起来好像是用了相当于被 Cm排除了的二值系统中的定理的地方, Cm 都有很好的处理方法。 在Cm系统的基础之上建立的 Cn系统,只是扩充形式语言(引八个体变元、函数词和谓词),而不用量词。这样不仅在技巧上可避免拿有量词的形式系统所不可避免的许多麻烦,使演算的进程原则上是命题演算,而且更接近于普通逻辑思维实际。同时, Cn系统将对解决判定问题提供明朗的前景。

林邦谨在演绎推理问题上提出了两个性,具有逻辑性质“ 可于前后件的真假确定不会是前真而后假”的制约式定理称为第一性。具有逻辑性质“可在无需确定后件为真的情况下确定前件为真”的推理式定理称为第二性。“两个性”是为在论证中出现的推理式所必具的确保论证不循环的逻辑精髓。这是深刻的逻辑理论观点。国内外一些专家学者认为制约逻辑在学术和科学实践等方面有重大的意义: (1) 它可以分析、处理一系列逻辑史上迄今争论不休、久悬末决的难题。对命题的真假对错、主词存在、宾词周延和演绎推理能否推出新知,已证明的结论是否已证实,以及在数学史上引起第三次数学危机的悖论等问题,都可能给出确定的解决。 (2) 以它为逻辑基础建立的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 N ,当 Cn 。的判定问题一经解决,就可能为最终解决哥德猜想提供新的思路。这种数论系统还可能满足相容性和完全性 ( 与哥德尔不完全定理正好相反 ) . (3) 制约逻辑形式化公理系统,为计算机语言创造了符号语言体系。以它作为计算机科学的逻辑理论基础,可为研究、设计新兰代的内涵智能机;软件可靠性确认、程序正确性证明等方面提供新的途径。 (4) 以它来分析科学理论和科学创造中的逻辑机制,可使科学工作者掌握有效而实用的科学方法。

国际逻辑学界和计算机学界对制约逻辑理论非常敏感。当林邦谨的简短论文《制约逻辑简介》在美国刚发表不久,联邦德国和加拿大的大学就积极组织专家研究班进行翻译和讨论,他们认为林邦谨“构造的这种逻辑体系是重要的,因为这种逻辑与计算机,科学,特别是‘判定程序'关系密切”。美国数学会秘书长利弗库博士推荐《制约逻辑》英文摘要给下届国。际逻辑讨论会。第八届。国际逻辑讨论会第一副、奥地利兰兹堡大学教授瓦因加特纳博士正式邀请林邦谨参加 1987 年在莫斯科举行的国际逻辑学术会议,并将作专题发言。在国内,林邦谨的制约逻辑现已引起学术界注意,国家科委于 1986 年在清华大学组织了高层次研讨班对制约逻辑进行剖析、探讨。

对《制约逻辑》的批评也是较尖锐、激烈的(郭世铭、董亦农:评《制约逻辑》中的几个形式系统,《自然辩证法通讯》 1987, No.3)。他们认为制约逻辑的 Cm 系统与二十几年前国外发表的相干逻辑的命题演算 R 系统形式等价,而 R 是不可判定的,那么 Cn 系统亦就是不可判定的 ( 林邦谨认为Cm 和 Cn 是可判定的)。即使假若 Cn可判定, Cn 的判定方法用到数论系统Ⅳ上去也无济于事, 因为一阶数论是不能有穷公理化的,因此要想在 Cn 基础上构造一个满足完全性的初等数论的形式系统N来解决哥德猜想等问题,是完全不可能的。 Cm 没有语义学,更无语义可靠性和完全性。 Cn 无法定义“必然”、“可能”这类概念。 Cn 没有实用价值,不可能证明任何一个有意义的必然命题和可能命题。N系统既不一致,也无足够的表达能力,当然也不可能完全,而且没有可判的公理集。N系统无法定义“整数”、“素数”、“减”之类的基本数论概念,无法表示象歌德猜想这类的命题。因此,N系统是一个罕见的百病缠身的系统。

那么,制约逻辑何处为真理,何处是谬误;对它的学术性地位将怎样做成历史性的评价;究竟会有多大作为;是不是逻辑学上的一次;它能否经受得住社会实践的考验;相信时间终将会给予我们确切的答案。

[编辑本段]逻辑证明的两种方法

一,直接证明。

直接证明就是从论据的真实直接推出论题的真实的一种证明方法。

二,间接证明。

间接证明又称反证法,它是通过证明反论题的虚假,从而判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真实的一种证明方法。

运用间接证明方法进行证明,一般有三个步骤:(1)设立反论题(即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相矛盾的论题);(2)证明反论题是虚假的;(3)根据排中律,推出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的真实。从间接证明的这个特点来看,间接证明实质上是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的运用,即从否定反论题真实,而推出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真实。可见,为了进行间接证明,最关键的是要证明反论题的虚假(即否定反论题的真实)。为此通常采用两种方法:归谬法和穷举法。

归谬法是一种先假定反论题为真,并从中引出谬误的推断,然后,根据假言推理的否定式,从否定谬误的推断到否定反论题的真实的一种方法。既然否定了反论题的真实,那么,根据排中律,自然也就证明了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是真实的。还有一种经常运用的反证法是穷举法。穷举法就是列举出除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外还可能成立的其他各种不同论题,然后根据事实或推理将这些不同论题一一予以否定,从而证明我们所要证明的论题为真的一种方法。可见,穷举法实质上是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和完全归纳推理的联合运用。

下面举一例;

■在巴基斯坦影片《人世间》中,女主人公拉基雅的丈夫恶贯满盈,最后被人杀。凶手是拉基雅?拉基雅确实是开了的呀!老律师曼索尔把这个善良的妇女从绝境中解脱出来。这位正直的律师根据充分的理由证明了拉基雅不是杀死她丈夫的凶手,她是无辜的。曼索尔是这样证明的:

如果拉基雅是凶手,那么她手中的五颗子弹必然最少有一发打中了她的丈夫。而现在经过现场检查,她手中的五发子弹都打在对面的墙上,打在墙上,当然没有打中她丈夫。再有,如果拉基雅是杀死她丈夫的凶手,那么,子弹一定是从正面打进她丈夫的身体的,因为拉基雅是面对面地对她丈夫开了。但是,经过法医检查,尸体上的子弹是从背后打进去的。

在这个例子中,老律师曼索尔用了两个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通过这两次演绎论证,证明了"拉基雅不是凶手"这个论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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