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哪些要求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都有哪些要求

来源:宝玛科技网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4、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一、破产债权的利息什么时间截止计算利息

受理企业破产申请时,附利息的债权从破产申请受理日起停止计息。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没交房之前房子属于谁

因为房屋还没过户,开发商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处分财产。可以依据合同主张债权。《破产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规定时间内可以申请债权。同时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