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卖家未经同意召回包裹的,买家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与经营者协商沟通,了解对方召回包裹的原因是什么,该行为给买家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补偿。
(2)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消费者协会是专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群众性组织。
(3)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争议后,在与经营者协商得不到解决时,可直接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方式具有高效、快捷、力度强等特点。
(4)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指消费者与经营者就争议的解决方式达成仲裁协议,将案件提交有关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
(5)向人民提起诉讼。向起诉是解决消费争议的司法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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