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治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治安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分析:治安案件没有立案,只有受案。只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无论多轻微都可以进行处罚,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1、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2、对属于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应当在受理后的二十四小时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单位处理,并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

3、对不属于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书面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投案人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或者投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条 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分为下列三种:

(一)警告。

(二)罚款:1元以上,200元以下。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拘留:1日以上,15日以下。

第 违反治安管理造成的损失或者伤害,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赔偿损失或者负担医疗费用,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行为能力人,本人无力赔偿或者负担的,由其监护人依法负责赔偿或者负担。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