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乡镇卫生院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乡镇卫生院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而县级以上公立医院,却被划分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这主要是由于乡镇卫生院的公益服务属性决定的,它承担着农村医保的大部分公益职能,确保新农合在基层的落实,以及农村公共卫生、社会保健、家庭医生等国家的贯彻执行。相比较而言,其经营、赢利模式反倒是其次,虽然有的乡镇卫生院非常有名。
法律依据: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三条 乡镇卫生院是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是公益性、综合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每个乡镇办好一所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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