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婚前财产如何从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财产如何从个人财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宝玛科技网


婚前财产可通过公证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财产制,将个人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或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书面并经公证,以获得更高法律效力。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适用法定财产制。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知识产权等,而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遗赠财产等。约定对夫妻具有法律约束力,债务清偿以个人财产为准。相关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1063、1065条。

法律分析

婚前财产当然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使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我国民法典虽然规定法定财产制,即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是自己的个人财产。但同时又规定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将个人的婚前财产约定为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的形式,而这种财产约定经过公证之后能得到更高的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夫妻可以约定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财产所有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这种书面约定经过公证的话,就能够得到更高的法律效力。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对于夫妻之间的财产就需要适用法定财产制。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结语

夫妻在婚前财产方面可以通过公证方式将其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这种约定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过公证以提高其法律效力。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适用法定财产制。根据相关法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一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处理权,而对个人财产有权利。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该约定具有法律约束力。如约定归各自所有,对方的债务应由其个人财产偿还,前提是相对人知晓该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