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以及失业保险金的不同种类和计算方式。失业保险金总额根据失业人员前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计算,标准应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此外,还介绍了失业保险金标准在不同失业人员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下的领取期限计算方式,以及失业人员再次失业和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法律分析
一、失业保险金计算方法
失业保险金总额=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前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确定;前13个月至前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前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1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2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3个月;
2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3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6个月;
3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4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9个月;
4年﹤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5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以上的,按每满一年增发1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其他种类失业保险金计算
1、再次失业时失业保险金的计算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人员,其交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按重新参加失业保险之日起计算。如前次失业应当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未能足期,可与本次失业时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时,累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的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社保
失业人员缴纳社保分为两类:一是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大额医保费,个人只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二是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此类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保费均需要由个人缴纳。
失业人员离开原单位,并已将社保关系从单位转入到个人后,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续缴社保,需要缴纳的保费有三项: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医疗保险。
拓展延伸
失业保险金是国家为帮助失业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按照劳动者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以及失业时当地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七十五给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职工申请失业保险,失业保险金由用人单位代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代缴失业保险金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加收滞纳金。
综上所述,失业保险金是一项重要的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为失业人群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失业保险金的按时足额缴纳。
结语
失业保险金是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的一项重要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为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失业保险金领取月数,而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则与失业人员前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及前13个月至前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有关。此外,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方面,失业人员前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确定,前13个月至前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前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章 社会保险费征缴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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