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根据现行法律的规定,自然债务一般是指在法律上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债务,债权人不得请求人民强制执行,但是如果债务人自愿履行了该笔自然债务,且债权人已经受领的,债务人不得再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债权人予以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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