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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签订的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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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没有预售许可证 合同是无效的。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规定,出卖人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 ,应当认定无效不过如果购房者因此要提起诉讼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之前开发商取得了 预售许可证 的,则该合同会被认定有效。

法律客观: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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