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事实无法查证的,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不再对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就分别送达当事人,同时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七条 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无法查清、成因无法判定的,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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