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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人员物品控制规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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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人员物品控制规程制度

1.0目的

对出入小区的人员及物品进行有效、规范的控制。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小区门岗人员、物品的出入控制。

3.0职责

3.1 上岗三个月内熟悉辖区业户的基本情况。

3.2 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及物品进行检查、控制。

3.3 负责责任区域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监管。

3.4 对责任区域内各类人员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

3.5 对责任区域内的环境卫生情况进行监管。

3.6 按应急处理程序处理紧急情况。

3.7 负责记录业户反映的各种信息,并及时报告。

3.8 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交工作。

3.9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4.0内容

4.1 对出入小区人员的控制

4.1.1 认识的业户

4.1.1 .1由其自行刷卡或按密码进入;

4.1.1 .2如忘记密码或未带卡帮其开门,并提醒其下次带卡。

4.1.2 不认识但自称业户::且无卡和密码

4.1.2 .1与住户中心联系,确认身份。

4.1.2 .2在记录本上记录。

4.1.3 非业户

4.1.3 .1公司领导(附名单)

4.1.3 .

1.1 如认识,应主动打招呼,叫出领导称呼(如某总),放行;

4.1.3 .

1.2 记录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

4.1.3 .2公司员工

4.1.3 .

2.1 非上班时间,无特殊情况公司员工不允许进入小区;

4.1.3 .

2.2 查验其工作证,无误,放行;

4.1.3 .

2.3 记录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

4.1.3 .3外来人员访问业户

4.1.3 .

3.1 询问访客姓名、被访者姓名、住址并与业户核实后放行;同时观察访客是否有异常情况,如有必要,通知巡逻岗跟进。

4.1.3 .

3.2 陪同其到楼宇对讲系统旁询问业户。

4.1.3 .

3.3 记录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

4.1.3 .4部门人员进入小区公干

4.1.3 .

4.1 查验证件,询问事由;

4.1.3 .

4.2 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通知巡逻岗安全管理员作好指引工作;

4.1.3 .

4.3 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记录。

4.1.3 .5参观人员

4.1.3 .

5.1 上报班长,请示物业公司负责人;

4.1.3 .

5.2 得到认可后通知巡逻岗安全管理员前来带领参观人员到物业公司办公点;

4.1.3 .

5.3 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记录。

4.1.3 .6持"出入证"人员(如装修、送报、送奶等)

4.1.3 .

6.1 查验出入证是否相符;

4.1.3 .

6.2 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记录;

4.1.3 .

6.3 放行并通知相应岗位跟进。

4.2 出入小区物品的控制

4.2.1 进入小区人员携带的物品

禁止携带煤气瓶、烟花爆竹、大量天拿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小区。

4.2.2 物品出小区

4.2 .

2.1 对携带大量或贵重物品(例如:冰箱、洗衣机、电视机、空调机、功放音箱等)出小区的人员检查住户中心开具的《放行条》,必要时当班人员通知班长拨打电话住户中心进一步确认《放行条》;

4.2.2 .2核对放行条的内容与实际物品是否相符,如不相符应请其到住户中心重新填写《放行条》。

4.3 责任区内的监控管理

4.3.1 公共秩序

4.3 .

1.1 对可疑人员进行监控;

4.3 .

1.2 如出现打架、斗殴等现象时通知巡逻岗安全管理员或班长前来处理或报警;

4.3 .

1.3 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记录。

4.3.2 环境卫生、公共设施

4.3 .

2.1 发现有人为破坏环境卫生或公共设施的要及时制止;

4.3 .

2.2 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设法留住责任人,并立即通知班长前来处理;

4.3 .

2.3 在《岗位值班记录表》上记录。

4.4 信息的收集

4.4.1 业户反映意见、建议

应认真倾听并记录在《岗位值班记录表》,并通过对讲机立即通知住户中心值班人员,如内容涉及保密事项,应当面通过班长转告。

4.5 提供帮助

4.5 .1业户需要帮助

应主动上前提供帮助,如不能自行完成的工作可通知班长或巡逻岗协助。

4.5 .2外来人员提出要求帮助

4.5 .

2.1 提供::.

4.5 .

2.2对不能自行完成的工作应礼貌的告知其另寻帮助。

4.6 原则

4.6 .1门岗安全管理员须熟悉本责任区内业户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人口状况、相貌特征、经常出入时间等。

4.6 .2门岗安全管理员在处理事务时不能影响对人员、物品进出小区的管理职能,如有影响则应通知巡逻岗安全管理员或班长及主管前来处理。

5.0质量记录

5.1 《物品放行条》

5.2 《岗位值班记录表》

5.3 《来人来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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