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房产继承需办理公证手续,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需要协商分割遗产。如果老伴继承,可通过遗嘱或赠与指定继承人。房产继承过户需提交死亡证明、所有权证书、身份证、税务证件、继承公证等文件。
法律分析
一、关于老年人房产的继承问题,请遵循以下步骤:
1. 在进行房产继承之前,务必先办理公证手续。
2. 办理完公证手续后,方可进行新房产证的办理。
2、不论老伴是否继承,在办理公证时都需要到场,如果不继承,就在办理公证时书面写一个本人自愿放弃继承的声明,如果不写就表示继承遗产。
3、因为没有遗嘱,法定继承是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所以继承人原则上是平分遗产。所以不论老伴是否继承遗产,在继承顺序、比例上老伴、女儿、长子是同顺位、同比例。
4、如果老伴继承了,可以用遗嘱的方式把自己的财产指定由某子女继承,或者在生前通过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将自己的房产份额让与某子女。
5、比例上,房产如果是老人夫妻共同财产,两人各占一半,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遗产部分,由老伴、儿子、两个女儿协商分割,通常是平分。
二、办理房产继承过户登记需提交的资料:
1、门开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领取并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申请人的身份证,同时需要提交复印件;
5、相关完税、免税证件;
6、继承公证或者调解书、判决书;
7、其他相关文件。
结语
老年人房产继承需遵循以下步骤:1.办理公证手续,2.完成新房产证办理。无论老伴是否继承,需在公证时出席并写声明,否则默认继承。法定继承为父母、配偶、子女平分遗产。如老伴继承,可通过遗嘱或赠与方式指定子女继承。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为去世老人遗产,一半为在世老人财产。办理继承过户需准备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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