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合伙企业合伙人费用扣除

合伙企业合伙人费用扣除

来源:宝玛科技网


法律客观:

: 我国《合伙企业法》第49条第1款,就合伙人除名问题的法定事由作出了明确限定,即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