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经理负责制是我国国有民营企业的管理制度,要求总经理同时担任战略监督者、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角色。总经理向董事会负责,领导行政管理班子,并通过行政事务会议协调行动。与总经理不同,董事长由股东会决定,决定其报酬的主体也不同。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但不能兼任监事,而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
法律分析
一、总经理负责制有哪些规定
我国的国有民营企业,按企业法注册的不设董事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制实际是让总经理同时担当战略监督者、制定者和执行者的角色,不但有角色和利益的冲突,也容易出现由于缺乏监督而导致的内部人控制。
总经理责任制主要内容包括:
1、总经理在其职责范围内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由董事会委任或招聘,是对公司业务进行总控制的经理,并代表公司从事日常的业务交易活动,是整个公司业务活动的主管人员,并对业务活动的效率及结果负总的责任。
2、总经理领导下的行政管理班子的所有成员在其职责范围内向总经理负责。
3、通过公司行政事务会议,协调各方面的行动,行使总经理的指挥权和控制权,形成公司日常业务行政管理系统。
二、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区别
1、产生的方式不同:董事长产生由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产生由董事会任命.董事长的选举方式由公司章程规定。总经理是公司的高管,主要任务就是去落实董事会的决定,所以由董事会直接任命。
2、决定其报酬的主体不同:董事长由股东会决定、总经理由董事会决定。秉着谁选出来的,就对谁负责的原则,董事长不仅要对董事会负责,还要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和股东会一对比那就是执行权和所有权的对比,当然是股东会的所有权比较大,所以董事长每月的工资多少就由股东会说了算。总经理是由董事会选出来的,理应为董事会负责,所以工资也是由董事会说了算。
3、权限不同:董事长组织董事会执行股东会决策,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工作。大的发展方向通常都由股东会来决定,之后就轮到董事会按照这个方向去制定经营计划,然后总经理负责执行落实。
三、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吗
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
1、执行董事和经理可以是同一人,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所以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监事。
2、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个人,这三个角色之间不存在矛盾。但公司监事不能担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中任何一项职务。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
3、《公司法》第五十一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4、《公司法》第五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不设董事会。董事,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结语
总经理负责制规定了总经理在企业中的职责和责任。总经理需要向董事会负责,并负责公司的战略制定和执行。同时,总经理领导下的行政管理班子成员也向总经理负责。董事长和总经理的区别在于产生方式、报酬主体和权限。董事长由股东会决定,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命。董事长对董事会和股东会负责,而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可以是同一人,但不能兼任监事。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监事会,不设董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十九条 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零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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