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管辖。在高级人民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高级人民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