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对冤假错案怎么处理

对冤假错案怎么处理

来源:宝玛科技网


对冤假错案如何处理

如果是你认为判错了,如是一审案件可上诉,终审可申请审判监督程序即再审程序重新审理,如果确实判错案了,刑事案件或行政案件给当事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可获国家赔偿。

人民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

第三章受理

第十二条人民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刑事申诉,应当受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属于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刑事申诉;

(二)符合本规定第二章管辖规定;

(三)申诉人是原案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四)申诉材料齐备。

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申诉,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应当受理。

第十三条申诉人向人民提出申诉时,应当递交申诉书、身份证明、相关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或者证据线索。

身份证明是指自然人的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对身份证明,人民经核对无误留存复印件。

相关法律文书是指人民作出的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刑事申诉审查结果通知书或者人民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第十四条申诉人递交的申诉书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有效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有效联系方式;

(二)申诉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申诉人签名、盖章或者捺指印及申诉时间。

申诉人不具备书写能力而口头提出申诉的,应当制作笔录,并由申诉人签名或者捺指印。

第十五条自诉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申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申诉,人民应当受理,但是申诉人对人民因原案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愿放弃诉讼权利或者没有履行相应诉讼义务而作出的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除外。

第十六条刑事申诉由人民控告检察部门统一负责接收。控告检察部门对接收的刑事申诉应当在七日以内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本院管辖,并符合受理条件的,移送本院相关部门办理;

(二)属于人民管辖但是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诉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出,或者将申诉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处理。移送申诉材料的,应当告知申诉人;

(三)不属于人民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诉人向有关机关反映。

冤假错案请求国家赔偿的申请首先应向谁提出

国家赔偿包括两种类型: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1、行政赔偿;

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2、刑事赔偿。

应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请求。

相关法律可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九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第二十条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确认有本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被要求的机关不予确认的,赔偿请求人有权申诉。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

赔偿程序适用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