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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期间是否可以与对方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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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期间不可处对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关系在正式判决离婚前仍存在,忠诚义务也在。诉讼期间处对象,对方可要求其少分财产。离婚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向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决定受理与否,发送起诉状副本,安排开庭时间,双方委托代理离婚诉讼,根据诉讼请求和证据作出判决。

法律分析

一、离婚起诉期间可否处对象

1、离婚起诉期间不可以处对象。还没出正式离婚判决书之前,夫妻关系都一直存在,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也还存在。诉讼离婚期间处对象,另一方可以作为无过错方要求其少分财产。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起诉离婚的程序

1、起草起诉状,其内容有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即证明婚姻关系的材料、感情已经破裂的材料、对方有过错的材料等,可以自己收集也可以申请收集。

3、向有管辖权的递交起诉状和证据,一般来说向被告住所地起诉或被告不再中国境内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起诉。

4、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么就会受理,相反会驳回。

5、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

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至少会在开庭3日前告知的。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但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正当理由当事人应该到庭,除非向提出不出庭的申请,是否容许决定。

8、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结语

离婚起诉期间不可处对象,双方需保持忠诚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43条,夫妻应互相忠实、尊重,维护平等、和睦的婚姻关系。根据《民法典》第1079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提起诉讼。将进行调解,如无效则准予离婚。离婚诉讼程序包括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递交、受理、发送副本、安排开庭、代理诉讼、判决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二条 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 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女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有权在离婚时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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