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完善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渠道。从事铅酸蓄电池修理和拆解的单位,不得自行解体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不准将稀硫酸(电解液)倒入下水道、河道和土壤中;不准露天堆放,以防雨水冲刷使铅酸等有害物质流入水体和土壤。
2、加强转运管理。提倡并推广使用托盘包装运输。
3、对再生铅加工企业实施许可证制。凡规模以下和污染物排放达不到标准的企业一律关闭。
4、鼓励再生铅加工企业展开跨地区联合、兼并、资产重组,提高行业集中度。
5、鼓励投资建设年加工处理5万吨以上废旧铅酸蓄电池、采用或引进无污染再生铅加工技术和设备,选址合理的再生铅加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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