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提供工作协助的函
惠经普办函〔20xx〕12
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决定在20xx年开展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各类宗教组织和宗教场所纳入普查范围。为做好我市宗教组织和宗教场所的普查工作,现需各县、区民族宗教事务局积极配合同级普查机构做好相关工作,如负责提供单位名录、提供介绍信、对不积极配合普查的宗教场所提供工作协助等,具体事宜由县、区普查机构与同级民族宗教事务局共同协商。
请求贵局对经济普查工作给予大力支持,指导县、区局提供相关协助工作,共同完成好全市经济普查工作。
附件1:关于在惠州实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附件2:关于在全省实施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公告
二〇〇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