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宝玛科技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分割意见

第三条 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分割意见

来源:宝玛科技网


  双方确认,以下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及债权债务,双方经协商,作如下分割:

  3.1 ? ??? ? 市? ??? ??区? ??? ??路? ??号楼? ??号房屋。

  3.1.1 基本情况

  该房系婚后? ??年? ??月? ??日由女方单位以经济适用房形式分配女方,并以女方名义购买,产权登记在女方名下,产权证号为:? ??? ??,建筑面积? ??平方米,套内面积? ??平方米,三居室。该房款已全部付清。

  3.1.2 双方约定,离婚后该房仍保持双方共有状态,办理离婚手续前,女方应配合男方到房管局办理加名手续,将房屋所有权人变更为男女双方名下。

  3.1.3 离婚后,由男方和女儿暂时居住该房。女方暂时自行解决住房问题,如将来女方住房困难,双方可以协商以下处理方式:

  (1)男女双方各住一间,女儿居住一间;

  (2)男女双方可协商共同出售该房,售房款一人一半。

  (3)其它双方可接受的处理方式。

  3.2 婚后购买*牌轿车一辆,车牌号为? ??? ??,登记的车主为? ??? ??,并以? ??? ??名义办理贷款,目前贷款尚未还清。

  离婚后该车归男方所有,但由女方继续偿还车贷至还完为止。车贷还清办理完解除抵押登记后一个月内,女方应配合男方将该车过户至男方名下。

  3.3 存款、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股票、基金

  双方确认,? ??年初,双方经济完全分开,虽无书面约定,但双方各自的收入一直由各自持有并在各自名下,双方商定,离婚后各自名下的存款、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股票、基金仍归各自所有。

  3.4 ? ? 年男女双方向女方父母借款人民币? ??元,离婚后由女方偿还。

  双方无其它共同债权债务。如离婚后发现有债权债务,在谁名下为谁的个人债权债务,由其个人享有或承担。

  双方按照以上约定对相关财产进行分配和处理后,双方之间无其他财产争议。

Copyright © 2019- baomayou.com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4号-6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