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或自然人全称)拟(入股\增资)(小额贷款公司全称),现郑重承诺如下:
1.本(公司/人)本次自愿出资xx万元,(入股\增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全称),出资完成后,总出资额xx万元,占股份总额%。保证自有资金入股,非借贷资金或他人委托资金,且资金来源真实合法,并按时足额交纳出资,不抽回资金。
2.本(公司/人)严格按照《重庆市小额贷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等小额贷款公司审批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上报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
承诺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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