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不合理也不合法。
现在国家都鼓励就近就医,社区就医。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应当干涉劳动者就医的权利。
但是用人单位有权利根据规章制度对劳动者进行管理。比如复查医院等等,但是强制性较弱。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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