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工程进入保修期,注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隧道、桥涵)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桥梁工程的保修期可适当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城市道路实行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城市道路保修期为一年,自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因出现工程质量问题,由有关责任单位出资或负责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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