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职工退休后没有住房公积金。公积金是在职人员和单位按一定基数分别缴纳的,一旦职员退休,原单位不再为职员缴纳。但退休职工可带上相关材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之前缴纳的公积金提取出来。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返还性。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
(二)根据本条例第十的规定,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
(三)确定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五)审议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六)审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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