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申请条件:不得申请驾驶证的情形包括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吸毒、逃逸犯罪、醉酒驾驶、驾驶证被吊销等情况,且在规定期限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法律分析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拓展延伸
电动车无牌行驶是否会导致驾驶证被吊销?
根据我对相关法律的了解,电动车无牌行驶是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根据不同地区的规定,此类违法行为可能会导致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信息。无论如何,作为一名合规的驾驶者,我们应当遵守交通法规,合法注册和使用车辆,以确保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请您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您的驾驶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吸毒、逃逸交通事故、醉酒驾驶等行为的人员,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作为合规的驾驶者,我们应当遵守交通法规,确保驾驶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维护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请大家共同遵守法律,共同营造安全的驾驶环境。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四章 校车标牌核发 第五十九条 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人交验机动车之日起二日内确认机动车,查验校车标志灯、停车指示标志、卫星定位装置以及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审核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属于专用校车的,还应当查验校车外观标识。审查以下证明、凭证: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校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四)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校车运行方案;
(五)校车驾驶人的机动车驾驶证。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教育行政部门征求意见材料之日起三日内向教育行政部门回复意见,但申请人未按规定交验机动车的除外。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二节 监督管理 第八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机动车登记规定(2021修正):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规定的处罚幅度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对本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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