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一般是确定什么人继承遗产,而不是写谁不能继承遗产。确定了谁继承遗产,就等于确定了谁不能继承。自然人可以法律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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